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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被熟人猥褻她嗆「你一直意淫我?」 他回「乖」判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12:23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10:14

夏姓大樓保全員在監視器照不到的大樓「死角」猥褻女性友人被檢方起訴;法院開庭,夏否認犯罪,法官調查,被害人脫身後,以簡訊質問夏她是不是被意淫對象,夏回沒有,另安撫式傳1個「乖」字,認定夏犯案,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夏有期徒刑1年3月。可上訴。

被害人案發後第二天透過LINE質問夏,對話一開始,即傳送「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好騙?所以昨天才對我做那種事」、「還是他媽的一直以來都是你意淫的對象」給夏。

法官審酌認為,夏與被害人的對話,雖然沒有具體說明2人之間的事,但女方使用「意淫」的語句,可見事情與「性」有關;另,女方使用「他媽的」的語句,夏不反問,直接回答「沒有好嗎」、「乖」,認定反應違常,因此採信女方證述。

夏姓男子有2次性侵前科,2010年因強制猥褻罪被判刑10月、緩刑3年確定,2012年因同類型犯罪判刑1年2月確定,2015年5月才執行完畢,卻再犯案,考量他利用與女性友人的交情,以強暴手段猥褻,犯後態度不佳,沒有與被害人和解,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夏與被害人是前同事關係,夏後來擔任保全員。2018年2月20日晚間,夏在台北市某大樓值夜班,邀約被害人前往探班,當天晚間10時許,要求被害人陪他去地下1樓監視器照不到的地方上廁所,夏上完廁所後,將她推入男廁間,把門上鎖,強抱被害人得逞。

之後,夏還解開褲子,露出生殖器,不顧被害人呼叫,拉她的手去碰觸自己的生殖器,被害人後來向中山分局報案處理,夏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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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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