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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血腥殘害近200萬人民 2名前赤柬領袖遭判種族滅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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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8年11月17日08:54 • 發布於 2018年11月17日08:54 • 高詣軒
赤柬「二哥」努謝遭判種族滅絕罪。(美聯社)
赤柬「二哥」努謝遭判種族滅絕罪。(美聯社)

柬埔寨前赤柬(Khmer Rouge)在其政權期間殘害超過170萬人民,如今前赤柬的兩名高階領袖終於在16日,於首都金邊遭國際法庭宣判犯下「種族滅絕」、強暴、強迫人結婚等罪,寫下歷史性的一刻。

據《雪梨晨峰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等媒體報導,此二人分別是87歲的前赤柬主席團主席喬森潘(Khieu Samphan),還有92歲的赤柬「二哥」努謝(Nuon Chea),兩人遭指控一長串罪名,被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CCC)認定有罪,判處終身監禁。

Breaking: Two senior leaders of the Khmer Rouge have been found guilty of genocide and forced marriage during the brutal regime which claimed the lives of 1.7 million people https://t.co/iOKoY3qTbV

—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smh) 2018年11月16日

*迫害占族穆斯林、越南人社群 *

報導指出,赤柬領袖在1975年攻占金邊,從此柬埔寨陷入3年多的極權統治,導致近200萬人死亡,包括越南人、占族人被殺、死於過勞、疾病或飢荒,殘害約當時國內的四分一人口。越南軍隊其後在1979年攻占金邊,推翻該政權。

赤柬參與的戰事也導致兒童受飢。(美聯社)

《雪梨晨峰報》指,1975至1979年間,柬埔寨發生的大規模屠殺時常被冠以「種族滅絕」(genocide)的稱呼,但該項罪名在法律上的定義較為嚴謹;在本起赤柬案件中,「種族滅絕」意指犯下意圖摧毀一個種族或宗教社群的行為。

喬森潘和努謝都因針對占族(Cham)穆斯林與境內越南人大規模迫害而被指控「種族滅絕」。法庭認定,努謝針對占族與境內越南人的種族滅絕罪皆成立,喬森潘在占族部分則不被認為有種族滅絕罪,但對境內越南人的迫害仍有種族滅絕罪。

前赤柬領袖喬森潘遭判有罪。(美聯社)

因為兩人先前早已因其他罪名遭判有罪,兩人最新的終身監禁刑期,將和原有的終身刑期合併。兩人其他的罪行包括謀殺、奴役他人、監禁、虐待、因政治或宗教立場而對人加以迫害等,還有逼婚和強暴等非人道犯行。

《雪梨晨峰報》引述國際檢察官考姆健(Nicholas Koumjian)表示,該判決相當重要,正義也必須落實。

批「未審先判」 兩人律師都說要上訴

然而努謝的辯護律師科培(Victor Koppe)抗議,針對其當事人的偏見影響了16日判決結果,導致近乎未審先判的情形,更批評判決是「國際犯罪法史上最大的鬧劇」,並稱一定會上訴。喬森潘的律師古易斯(Anta Guisse)也表示,有意提起上訴。

主審法官諾恩(Nil Nonn)表示,法庭認定有廣泛且系統性對於柬埔寨人民的迫害發生,規模之大,其策動必然是政黨政策所致。

努謝是赤柬「大哥」波布(Pol Pot)的左右手,喬森潘則被稱為是「民主柬埔寨的門面」,遭認定鼓勵、煽動並合法化赤柬的犯罪政治。

1975年間,柬埔寨難民兒童項救援組織要食物。(美聯社)

諾恩表示,努謝也曾下令對一座「第21號安全監獄」(Security Prison 21)內監禁的約1萬2000名囚犯加以折磨、殺害,成為柬埔寨最極為血腥的一頁。

在赤柬政權下,柬埔寨人民也遭大規模撤離到鄉村地區,以符合赤柬打造農業烏托邦的幻想。在過程當中,許多家庭被迫分離,並被強制勞動,更有大量人民因飢餓與過度勞動而死亡,也不乏系統性殺人的案例。

《雪梨晨峰報》引述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的羅伯斯坦(Phil Robertson)表示,肯定本次判決,不但以法證實赤柬的種族滅絕罪行,也促進世界正視歷史。

赤柬士兵持槍威脅當地店家。(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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