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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蝦味先使用過期原料 老董洪宗喜判2年、罰金3千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26日09:47 • 發布於 2019年12月26日06:33
生產「蝦味先」的裕榮食品公司老董洪宗喜。(資料照)
生產「蝦味先」的裕榮食品公司老董洪宗喜。(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知名食品「蝦味先」製造商老字號廠商裕榮食品,被控使用逾期原料製成多種口味蝦味先,也涉使用逾期紅麴粉生產旗下生技公司代工的「發芽大豆養生粉」,違法時間長達約2年多,估計有250萬包問題產品,高雄地院今宣判,判決裕榮老董洪宗喜2年有期徒刑、蘇姓廠長、謝姓經理各判2年10月、2年6月,罰款3千萬,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公司裕榮食品涉自2014年5月起,將過期的柴魚粉、無水檸檬酸等原料,製成日式照燒、煙燻、泡菜、烤魷魚等口味的蝦味先,被控製成黑心食品,透過各大通路商賣到消費者,時間長達2年多,估算賣出2978餘萬元的相關食品。

高雄地檢署認為裕榮食品為國內老字號商家,竟於「可預見原料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情況下,任意使用逾期原料於食品中,讓問題加工食品流入市面和消費者手上,違失情節重大,有影響消費者健康之虞,可能對消費者包括排泄、消化、內分泌等系統於危險,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安法等罪嫌起訴老董洪宗喜和幹部,法官認定裕榮涉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共67罪判刑。

高雄地院今宣判追罰裕榮食品3千萬元罰金,至於廖姓副廠長,法官認定起訴罪證不足判無罪,起訴、不起訴者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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