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保險理賠居然還有三種分類?
保險理賠的處理分成三個項目,每個項目都有它的用意存在,那麼接下來大仁就為大家說明有哪三種吧!
保險理賠的處理分成下列三項
(1)正常賠款
(2)協議賠款
(3)優惠賠款(又可稱慰問給付)
「正常賠款」
符合保險範圍跟條款,金額核對正確無誤後理賠的就叫做「正常賠款」。大多數的保險理賠案件都是屬於這種。
「協議賠款」
當產生理賠上的爭議時,有時候雙方會個退一步來做處理。例如原本是100萬「賠或不賠」這個一翻兩瞪眼的結果,但雙方都退讓一點可能就會變成50萬去做協議和解。
因為有時候保險爭議到評議中心或法院,沒有人可以保證一定賠還是一定不賠,這種處理方式跟車禍和解類似,都是找到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平衡點來做理賠處理。
「優惠賠款」(慰問給付)
這種適用於一些原本不會理賠的案件,但因為某些因素的考量(例如商譽)而理賠給被保險人。常聽到的「融通理賠」指的就是這種。
例如有時候會看到被保險人將保險公司拒賠的消息鬧上新聞,這就是為了要給保險公司帶來壓力,在輿論之下原本判斷不能理賠的,可能就會依慰問金的名義給付理賠金。
但需要注意保險公司有絕對的裁量權,也許第一次融通理賠給你,但接下來不賠你也不能說什麼,因為本來就不是在理賠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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