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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藉拜關公賭四色牌 老婦抽頭10元判2月加罰2萬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2月21日07:03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1日07:03

關公神像前聚賭!基隆市林姓老婦時常結夥熟識友人齊聚住處祭拜關公,燒香拜拜之餘,順手小賭四色牌過癮,賭友約定每胡一次底加收20元,中花、蓋胡則再加收10元,每玩5副牌,林婦還能抽10元抽頭金,案情直到警方獲報才曝光,當場扣得賭資1020元。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判處林婦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

檢警調查,林婦在住處供奉關公,也答應熟人前來燒香拜拜,卻暗自邀約聚賭,提供50副四色牌,讓賭友過過賭癮,自己順便賺取抽頭金。

去年11月8日,警方據報持搜索票上門逮人,一舉查獲蘇姓、劉姓、陳姓、王姓、簡姓等5人正豪打四色牌賭博,但第一副牌局還沒結束,林婦還沒收取抽頭金,警方當場起獲賭資1020元。

林婦與5名賭客到案均坦承聚賭,基隆地檢署認定林婦涉犯圖利供給賭博場所、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等罪嫌,屬競合犯,從重依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嫌起訴林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經查,部分賭客並非住在林婦住處附近,基隆地方法院推斷,並非僅有鄰居、熟人才知道能到林婦住處賭博、拜拜,而是不特定到場的人均能加入賭局,符合聚眾賭博罪要件。

法官指出,67歲林婦前年也曾涉聚賭案件,當時檢方處分不起訴,但林婦仍不知警惕,持續聚賭,助長賭博不良風氣,還影響賭客家庭生活,主觀惡性不輕;但審酌林婦貪圖的利益不高,考量她智識小學畢業、又無業,衡量後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得易服勞役20日。

基隆市林姓老婦時常結夥熟識友人齊聚住處祭拜關公,燒香拜拜之餘,順手小賭四色牌過癮,林婦抽頭10元,依法獲判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記者賴郁薇/攝影
基隆市林姓老婦時常結夥熟識友人齊聚住處祭拜關公,燒香拜拜之餘,順手小賭四色牌過癮,林婦抽頭10元,依法獲判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記者賴郁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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