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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色廚師KTV「硬上」傳播妹 暴扯衣服嗆:看要多少錢

TVBS

更新於 2019年04月19日12:30 • 發布於 2019年04月19日08:32 • TVBS新聞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台中1名林姓廚師,2017年8月到KTV消費,透過店家找來傳播妹小莉(化名)陪酒,見對方外表貌美,想私下約性交易遭拒,20天後再次上門指名小莉陪酒,結果竟於包廂內將他的洋裝扯破「硬上」得逞,後來更嗆對方經紀人「不然我娶她當老婆,看要多少錢,我包紅包給她」;台中高分院認為林男否認犯行,但有和解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2017年8月29日獨自在KTV喝酒,叫來小莉陪酒,相當中意對方,當晚共消費4節支付4800元,事後還傳訊給小莉,卻遭「不讀不回」,於是直接打電話,想約性交易;小莉當時直接表明「這不在我的工作範圍內」,拒絕林男。想不到,他在9月19日凌晨再次跑到KTV,指名要小莉陪酒。

小莉控訴稱,自己才進包廂10分鐘,就遭林男施暴,撕破身上的洋裝,後背的拉鍊也被扯毀,雖然當時藉故離開,對方卻一路尾隨,她怕生命受到威脅,強撐笑臉塘塞。經紀人來接人時,發現小莉的衣服遭扯毀,似乎面有難色,追問之下才得知她遭性侵,憤而打電話質問林男,卻被對方反嗆「不然我娶她當老婆,看要多少錢,我包紅包給她」,經紀人忍無可忍,帶著小莉報警。

林嫌在法庭上辯稱,與小莉是兩情相悅;但法官發現,被告傳的訊息,小莉始終「不讀不回」,不像兩情相悅,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10月。林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他有意願賠償和解,雖遭對方拒絕,但並非毫無悔意,改判4年2月。可上訴。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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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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