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繳一輩子勞保,卻在年金給付期過世…別忘了勞保遺屬年金:每月最少有3千元

商周財富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08:48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01:00 • 勞工保險局

有不少粉絲私訊小葵:「請問如果家人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期間不幸身故,那麼遺屬可以請領哪些給付?」

別擔心!權益有保障,就讓小葵來告訴大家吧!

為保障遺屬的基本生活,勞保被保險人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可選擇請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總額之差額」(以下簡稱老年差額金)或「遺屬年金」。

💡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者死亡,遺屬應即向勞保局通報。

勞保老年年金的發給是自被保險人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其死亡當月止。

因此,遺屬應自其死亡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通知勞保局,並辦理後續「老年差額金」或「遺屬年金」的擇領事宜。

選擇請領老年差額金

「差額金」指的是過世家人當初可以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金額,扣掉已經領取的的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另外,老年差額金的受益人是法令直接規定,被保險人生前不得自行指定受益人,其受領順序為(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4)受被保險人扶養的孫子女(5)受被保險人扶養的兄弟姐妹。

如果選擇領取「老年差額金」,那要怎麼得知過世家人一次領的金額與已經領了多少呢?

首先查出過世家人「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以及「勞保年資」,就可以先算出過世家人每月領取的勞保老年年金金額。

💡可以利用勞保局「老年年金試算系統」,讓電腦幫你算!

※勞保老年年金有2種計算公式,會擇優發給;如果有提前或延後領,還分別有減給或增給喔!

只是要記得:若是已經提前請領年金,就不可以反悔想要延後領喔!經過勞保局核付後,就不能變更囉!

選擇請領勞保遺屬年金

如果遺屬符合資格也可以選擇請領「遺屬年金」,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勞保遺屬年金的請領條件和請領金額吧~

【請領資格】(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申請)

1.過世者在勞保加保期間死亡。
2.過世者已退勞保,在領取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3.勞保年資≧15年,且已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尚未請領即死亡。

【遺屬請領順序】(前順位者不符合資格,可由後順位者請領)

【給付標準】

1.計算後金額如果少於3,000元者,發給3,000元(最低保障)。
2.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計50%。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家人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期間過世,怎麼辦?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