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給錢才愛妳!17歲癡情女為渣男下海:我太愛他了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07:34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07:29 • 張國欽
17歲少女擔心男友不理,竟聽從對方下海賣淫供花費
17歲少女擔心男友不理,竟聽從對方下海賣淫供花費。(示意圖/達志影像)

果真愛到卡慘死!台中一名17歲少女小珍(化名)愛上吃軟飯的周姓渣男,竟然聽對方的話「給我錢才會繼續愛妳」、「想跟我睡,就看妳怎麼做,不然我就跟其他女生約會」,少女為了得到愛,竟然傻傻聽周的男的話,下海賣淫,再將賣身錢供對方花用,法院審理時還說:「我太愛他了」。法官認為周男可惡至極,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4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

周男去年七月間缺錢花用,便勸誘小珍賣淫,讓他繳罰單、電話費、買機車,還規定一個月至少給3千,否則就分手,還威脅「兩個禮拜內生出兩萬,如果沒有就別想看到我」、「沒有3000更多,我就去找其他女生,最少3000,只能多不能少」。

小珍被周男硬逼,果真在手機軟體張貼賣淫訊息,去年7月間各以3千元價碼,分別與3位男子達成性交易,她只留下700元,其餘所得全部拿給周男。小珍為愛賣淫的事被母親發現,報警後才讓此事曝光。

小珍在台中地院法院審理時對法官說:「當時我太愛他,他說什麼我都聽。」周男則因勸誘小珍賣淫事證明確,遭判刑4年2月,併科5萬元罰金。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