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第一次見到!投顧公司竟規避金檢 金管會記警告並罰60萬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7月16日10:38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6日10:38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開放電子支付機構提供客戶在境外實體通路,利用電子支付帳戶從事支付的代理收付款項服務。(圖/NOWnews資料照)

金管會今(16)日表示,日前證期局與投信投顧公會赴禮正投顧辦理實地查核,但該公司卻以相關人員出差或請假為由,規避金管會檢查,電腦幾無留存業務作業資料,合計有3項違規,因此依投顧相關法令規定核處警告及罰鍰新台幣60萬元整,這也是首度有投顧公司規避金管會的金檢。

金管會表示,在會同投信投顧公會辦理業務檢查時,發現禮正投顧違反3項相關法令規定,首先,在實地查核期間,金管會發現該公司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電腦幾無留存業務作業資料。經於查核第1、2天,雖然已經分別表明次日約詢研究部門及業務部門全體人員,但公司仍以相關人員出差、私事為由臨時缺席。

在第3日經請公司在場人員通知外出人員返回辦公處所受訪,公司仍表示無法返回,且留守人員,也無法清楚解釋日常業務作業。另外,該公司也以主管人員請假為由無法受查主管人員的電腦。金管會表示,這顯示該公司有規避金管會檢查,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

此外,金管會說,禮正投顧辦理提供客戶證券投資分析與建議作業,也有未保存投資分析報告的副本、紀錄情事,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1條第2項規定。

同時,禮正投顧辦理認識客戶(KYC)作業,有部分客戶資料表內容填寫不完整、與客戶續約時未更新客戶資料等情事,亦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0條第1項規定。

金管會指出,禮正投顧缺失最嚴重是第一項規避業務檢查,因此,處以該條款最高罰鍰60萬元,而這也是2015年以來,金管會對投顧業最重一次開罰。

金管會也強調,之後若禮正投顧仍不配合檢查,將視後續情節嚴重再開罰,不排除命令解除經理人職務、停止全部或部分業務,或6個月以內停業、廢照等情況。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