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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近百萬酒駕罰款 房產遭查封

好房網

更新於 2019年04月19日05:37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2日07:22 • 黃薏珊/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黃薏珊/綜合報導

 

酒後不開車,酒駕零容忍!進日行政執行署針對拒繳酒駕罰單者查封房產事蹟多起,台中分屬自4月初開始嚴厲執法,不過半個月,已經查封67棟房屋、1台車以及對1人扣薪,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逃的了一時,逃不過一世。

 

日前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為酒駕慣犯,從104年至107年共4年間被查獲酒駕次數高達11次,但他都拒絕酒測,且他也拒繳監理機關裁罰累計的90萬元,行政執行署鐵腕執法,查封他名下唯一的三合院祖厝,影響一家人生活困擾。

 

 

中部以外,北市文山區也有一名無業詹姓男子,之前在新店酒駕拒測而吃上9萬元罰單,加上房屋地價稅欠繳5萬9千元,他的帳戶零存款,行政執行署多次催繳未果,才決定強制執法查封僅存一筆房產,並警告,再不繳納罰鍰,台北分屬將繼續拍賣程序,再以拍賣價金充抵欠款。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機車首度酒駕可處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則為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如二度酒駕之累犯,機車及汽車酒駕累犯,則處以最高罰鍰9萬元及12萬元;第三度則以前次之罰鍰金額,再加罰9萬元,可累次重罰。

 

執行署提醒,汽、機車酒駕罰鍰,義務人尚未繳納者應儘速繳納,若因不繳移送執行後,酒駕之車輛等動產將遭到查封拍賣,亦或是銀行存款、薪資等被扣押、不動產被查封,甚至可能依法受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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