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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漏水、滲水財物損壞誰來賠? 房客可以這樣做

好房網

更新於 2018年10月20日08:56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2日05:42 • 林美欣/整理報導

好房網News林美欣/整理報導

自己房子漏水很讓人頭痛,若是租來的房子漏水呢?該誰來修?漏水浸濕、泡壞的家具、物品又該誰來賠?漏水困擾屋主,租屋族更傷腦筋。

租屋漏水導致家中物品損壞,房東得負責賠償嗎?崔媽媽基金會指出,首先得先釐清損害如何造成,若是潮濕乃因天然災害,如連日大雨、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房東無須賠償;但若是因該修繕而未修繕,導致房客財務受損,可先拍照存證,告知房東後仍不做處理,則可依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來請求賠償。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不過,崔媽媽基金會也提醒,物品不可能以全新全額方式做索賠,需以折舊後的金額計算,如果可提供當初的購入證明,也能當成賠償的依據與折算方式。另外,要提醒的是,一旦房客提出損害賠償,也可能壞雙方良好的租賃關係,倘若原本還是一個不錯的租處的話,損害得失間的平衡要自行拿捏。

除了損害賠償,房子若要住下去該修還是得修,但若是房東不願修繕,房客可存證信函通知房東在期限內修繕,或房客自行請工人修,費用從房租中扣除;再不成,亦可告知房東屆期未修繕即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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