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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私釀酒被查封 他為了酒不被銷毀竟謊報遭竊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0月26日03:41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6日03:18 • 林偉信
新莊警查獲私釀酒超過2000公升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謝幸恩翻攝)

台中郭姓男子私釀酒遭市政府會同警方查獲,大批私酒遭張貼封條封存,他擔心酒遭主管機關銷毀,3年前竟將私酒搬走還謊報失竊,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認定郭男犯後沒有悔意,為免日後有同類型案件發生,不宜易科罰金,依妨害公務將他判囚8月定讞。

判決指出,郭男經營的酒業公司2010年遭台中市政府註銷工廠登記證及酒製造許可執照,他仍擅自釀製酒類並堆放在倉庫內,他的姪子出面檢舉,2013年市府人員與台中市刑大幹員前往查緝,因這些劣酒數量或體積龐大,搬運不便,於是張貼封貼委託郭保管。

郭男為免被封存的酒遭主管機關銷毀,除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救濟外,私自除去封條將酒搬離到不詳處所隱匿,並在2015年5月18日向警方報案(誣告罪判刑2月、易科罰金確定),謊稱酒品被偷走,檢方依隱匿公務員務委託第三人掌管物品等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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