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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當街毆女友路人勸架反遭殃 慘遭抓頭猛撞鐵捲門險重傷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13日01:49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3日01:49

桃園陳姓男子當街毆打女友,林姓路人勸阻反遭痛毆,被陳抓著頭猛撞鐵捲門、樓梯,打到傷痕累累,陳還恐嚇他「你是南崁人嗎,你是死定了」,最後林送醫急救才無礙;檢方認為,陳男動手前林已告知自己肋骨曾斷過,卻仍攻擊他頭部、身體,有重傷害故意,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嫌起訴他。

檢警調查,陳男(30歲)今年6月25日晚上9點多在馬路上和女友吵架、發生肢體衝突,林男上前勸阻制止他別再毆打對方,但陳反而把怒氣轉移到林身上,拉住他的頭猛撞鐵捲門、頭梯,林痛的哀嚎求饒說自己肋骨曾受傷斷過,但陳仍不罷休,繼續朝他痛毆一頓。

結果林男頭部、頸部及四肢都有嚴重擦挫傷,陳氣憤難平還朝他恫嚇「你是南崁人嗎,你死定了」等語,直到警方獲報到場將林送醫急救,才未發生嚴重結果,身體生理機能未遭嚴重減損,林事後也對陳提告重傷害罪嫌。

檢方訊時,陳自白坦承毆傷林男,也有恐嚇說「你是南崁人嗎,你死定了」等語,且被害的林男指證歷歷,也提出醫院驗傷證明,現場監視器也拍下動歐畫面等。

檢察官認為,陳、林素不相識,卻因口角發生衝突,且事前林就清楚告知自己肋骨受傷斷掉過,但陳仍執意毆打他,甚至抓住頭部以人體脆弱的部位,去撞擊鋒利鋼鐵製成的鐵捲門、堅硬的樓梯,可見他下手力道相當重,之後還出言恐嚇。

可見陳行為當下所受刺激、態度並非平和,具有重傷害故意,所幸林送醫急救無大礙,偵結依重傷害未遂、恐嚇等罪嫌起訴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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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重傷害未遂、恐嚇等罪嫌起訴陳男。記者曾健祐/攝影
檢方依重傷害未遂、恐嚇等罪嫌起訴陳男。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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