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王浩揭北市違反勞基法學校台大最血汗 4年被罰8次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2日09:0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2日08:27
議員指出,2014至2018年北市各級學校違反勞基法前5名,國立大學就佔了4名,台灣大學更是第1名。(資料照)
議員指出,2014至2018年北市各級學校違反勞基法前5名,國立大學就佔了4名,台灣大學更是第1名。(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議員王浩今於民政部門質詢指出,2014至2018年北市公家機關與各級公私立學校共發生272件勞資爭議案件,其中發生在學校的勞資爭議佔比超過7成。2014至2018年北市各級學校違反勞基法前5名,國立大學就佔了4名,台灣大學更是第1名。

王浩也分析近5年來公家機關與各級公私立學校,因違反勞基法事證明確而被裁罰的案件。61件裁罰案件中,有35件裁罰案件數發生在大專院校,超過5成。各大專院校因違反勞基法被裁罰的案件中,又以台大為最常違反勞基法的學校,過去4年間共計被裁罰8次,累積裁罰金額50萬元,其次為國立政治大學,4年共被裁罰4次。

大學常見違反勞基法項目包括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未依標準給付、未應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員工特別休假、勞工正常工作時間超過勞基法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標準。

王浩指出,即使大學違反勞基法相關法規,只要5年內不再犯同一項違規,就可以持續適用最低罰則,導致許多雇主罰不怕,因此出現像台大這樣的學校。他質疑,這些學校抓到應該殺雞儆猴、並請學校來上勞動教育課程,如何將勞基法違規累犯納入裁罰,以避免其再犯,也是未來政策應檢討改進的方向。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過去學校裁罰基準與企業不一樣,未來會將學校視為一般企業從重,她也承諾,會針對大專院校違法法規的前幾名進行專案稽查。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