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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獨家》首府大遭爆董事長親兒當主秘、董事 教部組專案小組調查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1月20日06:36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0日06:35
台南市的台灣首府大學董事長應秀鳳讓2個兒子當校內有給職的董事與主任秘書,年薪破百萬,涉違私校法,;教育部今將組專案小組介入調查。(圖擷自首府大學網站)
台南市的台灣首府大學董事長應秀鳳讓2個兒子當校內有給職的董事與主任秘書,年薪破百萬,涉違私校法,;教育部今將組專案小組介入調查。(圖擷自首府大學網站)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南市的台灣首府大學遭媒體踢爆,董事長應秀鳳讓2個兒子當校內有給職的董事與主任秘書,年薪破百萬;教育部今表示,將組專案小組介入調查,依該校規章,主秘需由副教授以上兼任,或由職員擔任,應女次子去年才甫畢業就上任,教部將依法徹查。

台灣首府大學遭《鏡週刊》踢爆,董事長應秀鳳讓自己的大兒子擔任該校有給職董事,二兒子則是擔任學校主任秘書,年薪破百萬,遭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質疑,主秘一職十分重要,但應的次子去年6月才剛從台首大畢業,根本無教學、治校經驗,就位居高職,不符學校利益,也恐因圖謀他人不當利益而違反私校法。

教育部今表示,將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釐清相關事實,包含2人的工作職掌、出勤狀況及薪資報酬等。

教育部官員表示,依私校法第16條規定,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3分之1;故應女聘親兒任校內董事,須檢視有無超過名額。

而私校法第44條規定,學校法人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校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等,不得擔任所設私立學校承辦總務、會計、人事事項的職務,應女聘任2兒的行為是否觸及該條,將教育部專案小組將審查。

另,教育部還發現,台首大的組織規程第10條第3款規定,秘書室主任秘書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如今主秘是由去年甫畢業的應女次子擔任,上述法條與規範,都是教育部檢視2人聘任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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