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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獨家》蘇揆核定資通產品禁購原則 避中國、陸資字眼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4月19日06:25 • 發布於 2019年04月19日06:24
蘇揆核定有關禁止公務機關採購中國資通訊等產品處理原則。圖為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蘇揆核定有關禁止公務機關採購中國資通訊等產品處理原則。圖為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研議多時,要擴大禁止公務機關採購中國資通訊等產品,據悉,原擬發布的「各公務機關使用陸資產品處理原則」,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已正式核定,但為避免造成民進黨政府逢中必反的刻板印象,這項行政命令名稱與內容已有調整,將不會提及中國、陸資等字眼,而是提及為維護國家資通安全,要求各機關不要採購危害資通安全的資通訊產品。

行政院預定在今天下午4時左右對外公布這項引發外界矚目的行政命令。

知情官員表示,這項行政命令並授權進一步訂定禁止採購的企業清單,包括中國。

據悉,行政院除了要求政院各部會等中央機關要遵循此行政命令外,並擴及地方政府與其下轄機關也納管適用,加上水電關鍵基礎設施等國營事業及相關財團法人,全國將有逾一萬個公務等機關將適用這項行政命令。

由於資安是國安,不容打折,行政院將發布的這項行政命令,中央與地方必須一體適用,因此地方政府等機關均將納入,縣市政府及其下轄的消防局等機關,其資訊軟硬體的採購,也都在納管範圍內,至於政府投資的具機敏性的財團法人也在納管範圍,例如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TTC)、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因都牽涉資訊安全問題,一併納入適用範圍。

政府目前已禁止各公務機關採購中國華為資訊產品,未來是否擴大禁止使用中國中興通訊、聯想電腦、海康威視等中國品牌,外界高度關注。政院原本規劃今年1月底宣布前述行政命令,但因涉及要禁止採購的中國產品,文字上如何清楚界定,又不會引發外界有關民進黨政府逢中必反的疑慮,考慮的問題相當複雜,經多時研議,蘇揆昨天終於正式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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