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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獨家》綜所稅申報戶 最富與最窮5%所得差距106倍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07月22日07:21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2日06:45
綜所稅申報戶(如圖),最富與最窮5%所得差距106倍。(資料照)
綜所稅申報戶(如圖),最富與最窮5%所得差距106倍。(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2016年綜所稅申報戶約622萬戶,若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20等分,所得最低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4萬元,所得最高5%家庭平均申報所得468.7萬元,所得最高與最低5%差距106.52倍,較2015年的100.45倍擴大,為史上次高。不過,若與前幾年相較,近2年所得差距擴大趨勢略減緩。

財政部官員則重申,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宜逕行作為衡量所得差距的依據,因為這份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及政府移轉支出等,而且可能受到稅制改變影響;例如2015年股利扣抵減半,不少企業搶在2014年分配股利,使得高所得者收入增加,2014年最高與最低5%所得差距就擴大至109.69倍,創下史上新高。

根據財政部資料,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5等分,2016年所得最低20%平均申報年所得18.4萬元,最高20%平均245.9萬元,差距13.36倍,略高於2015年13.36倍。若分成10等分,所得最低10%平均年所得10萬元,最高10%平均341萬元,差距34.1倍,也高於2015年的32.95倍。

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20等分,2016年所得最低5%平均申報年所得4.4萬元,低於2015年的4.4萬元;最高5%平均年所得468.7萬元,也低於2015年的472.1萬元;最低與最低5%家庭,所得差距106.52倍,高於2015年的100.45倍。

不過,2005年所得最高5%與最低5%,所得差距僅55倍,2009年攀升至75倍,2011年逼近95倍;2012年因軍教課稅稀釋貧富兩極化情況,所得差距縮小至近84倍;但2013年又擴大至近98倍,2014年更創下109.69倍的新高,近2年維持100倍以上,所得差距擴大趨勢略減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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