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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獨家》監院調查華山命案 柯市府被控捏造分屍木屋成舞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1月21日23:10 • 發布於 2019年01月21日16:59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分屍案,當時案發現場的小木屋(畫面右下角)與華山大草原周邊仍有員警戒護。(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分屍案,當時案發現場的小木屋(畫面右下角)與華山大草原周邊仍有員警戒護。(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郭安家、鍾泓良/台北報導〕去年6月華山大草原小木屋「野居草堂」發生駭人分屍案,台北市政府坐視兇嫌陳伯謙搭違建小木屋,沒申請臨時建照與使用執照,監察院正調查此事。受害者父親高先生為拼湊女兒死亡原貌,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調資料,竟發現主管機關都更處回覆監院函文,將小木屋捏造為棚架、舞台,免依法申請臨時建物。

雖然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9月於議會答詢應曉薇時,向家屬致歉。但高父受訪顫抖說,「當初若知道真相,應該會抬棺抗議」;將向監院陳情市府違反「建築法」、「台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瀆職」。談到柯文哲,他難過說,柯可閃就閃、可逃就逃,沒惻隱之心。

根據都更處答覆監察院的186頁函文與會議紀錄,會議記錄中有審查委員提醒小木屋屬違建,並表明小木屋有「延伸建築師簽證費用」。應曉薇指,委員意指小木屋屬臨時建物,要受「建築法」、「台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展演20日前由建築師附圖簽證、建管處核准,但這些統統沒有做,市府卻漠視不管。

高父不滿指出,從都更處答覆監院的函文即可看出市府想規避責任,所以捏造殺人現場的小木屋是「臨時舞台、臨時棚架」,只要在竣工3天前申請備查即可。

令高父更無法接受的是,都更處在命案前2個月就發現小木屋框架,前後會勘12次、8度發函告知;而在小木屋已辦理活動後,都更處明知違規事實卻不處罰,還對監院宣稱消防局檢查合格、得提供臨時水電。他說,市府引用錯誤法條、推諉卸責,「幫兇手挖坑,不小心就讓人掉入陷阱」。應曉薇認為,市府刻意規避行政疏失、國賠責任。

小木屋長7公尺、寬3.5公尺、高3.5公尺,面積約7.4坪,;建管處堅稱,屬棚架,無須於活動前20天由建築師簽證,「但當事人並未依法辦理現勘,因此認定為違建。」都更處則稱小木屋屬臨時舞台、臨時攤棚。

記者疑惑小木屋有門框、水電、牆壁,為有起居功能封閉空間。建管處回應,「台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無法規定所有違規樣態,只要高度6公尺以下都屬臨時棚架。

此番說法是否與大眾認知有落差?建管處推說,若法律有不全之處,未來都可再修法。

華山分屍命案受害者家屬高先生。(記者郭安家攝)
華山分屍命案受害者家屬高先生。(記者郭安家攝)
北市府將華山分屍小屋定義為舞台、攤棚,企圖規避責任。(圖:擷自北市府回覆監院報告)
北市府將華山分屍小屋定義為舞台、攤棚,企圖規避責任。(圖:擷自北市府回覆監院報告)
華山大草原建物去年6月22日在警方戒護下拆除。(資料照,記者楊心慧攝)
華山大草原建物去年6月22日在警方戒護下拆除。(資料照,記者楊心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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