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10月28日深夜成大社科院內的陳姓女研究生命案剛過周年,猥褻陳女再將其勒斃的凶嫌林榮富,年初遭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求處極刑,台南地院5日一審宣判,依強制猥褻殺人罪判處林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成大社科院陳女,是個心地善良的24歲研二學生,43歲林榮富卻是個已婚、育有一女,有竊盜、妨害性自主的前科犯,因為左眼視障,以殘障資格遭聘任為校園短期清潔工。兩人因經常在研究所辦公室出入而認識。
總是在研究所辦公室打掃的林嫌,有個不為人知的過去,他在2002年仁德區曾騎車跟蹤一位外貌姣好女子,假意問路,卻從後方出手勒脖,對方假裝窒息昏迷,他竟伸手進女方衣內襲胸,女子放聲尖叫,才將他嚇跑並報警,最後他被判強制猥褻8個月徒刑。
林嫌在成大命案中的犯案手法與2002年雷同,案發當天,陳男到南棟4樓的教室打算向陳女借錢,剛巧見教室內陳女僅獨自1人,臨時心生淫念,將她騙到北棟2樓的一間無人諮商室內,隨即上前親吻,並伸出淫爪到女生衣內撫摸胸部。為阻止陳女尖叫,林嫌隨手將一片抹布塞進她口中,並以手掐頸10多分鐘,直到她斷氣為止。
林嫌犯案後不敢回家,在外躲了一夜,隔天一早,騎車到岳父家準備載女兒上學,在門口遭等候的警方逮捕。
林嫌落網十分冷靜,堅稱是為借2000元不成而失手殺人,檢警找法醫與鑑識人員勘驗陳女胸部與內衣處,發現兩處都有林男的DNA檢體(林男唾液與手指汗腺分泌物),他在罪證確鑿下,改口先殺人、後猥褻,惟說詞不被法官採信。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今年2月將林嫌依照殺人罪向法官求處極刑,台南地院合議庭5日認為林嫌犯案後仍強辯為自己脫罪,毫無悔意,依強制猥褻殺人罪,判處林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被告的義務辯護人將依職權上訴二審。
收到凶嫌判處無期徒刑消息,成大校方強調尊重司法判決,轉達陳女家人至今仍無法走出悲痛心境,希望不受外界打擾。
陳女命案後,成大修正校安運作,對每位臨時工進行身分查證,校內設立戰情室建立校安系統,預計明年1月完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