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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狼父把女兒當性奴 4年性侵百餘次 重判661年徒刑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18日07:44 • 發布於 2019年05月18日07:44
高雄一名狼父把親生女兒當性奴,從2014年女兒還在讀國中起,長達4年性侵百餘次,去年少女受不了蹂躪報警被安置,狼父還在安置處所附近埋伏踹倒女兒,再強拉上機車載回家再逞獸慾,之後甚至以手機充電線差點勒死女兒。高雄地院一審依涉犯131件強制性交、違反保護令、殺人未遂等罪重判這名狼父共661年徒刑。(示意圖)
高雄一名狼父把親生女兒當性奴,從2014年女兒還在讀國中起,長達4年性侵百餘次,去年少女受不了蹂躪報警被安置,狼父還在安置處所附近埋伏踹倒女兒,再強拉上機車載回家再逞獸慾,之後甚至以手機充電線差點勒死女兒。高雄地院一審依涉犯131件強制性交、違反保護令、殺人未遂等罪重判這名狼父共661年徒刑。(示意圖)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真是禽獸不如!高雄一名狼父把親生女兒當性奴,從2014年女兒還在讀國中起,長達4年性侵百餘次,去年少女受不了蹂躪報警被安置,狼父還在安置處所附近埋伏踹倒女兒,再強拉上機車載回家再逞獸慾,之後甚至以手機充電線差點勒死女兒。高雄地院一審依涉犯131件強制性交、違反保護令、殺人未遂等罪重判這名狼父共66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上限30年。可上訴。

據了解,遭狼父性侵蹂躪4年多的被害少女提告控訴,2014年初就讀國中時某晚,父親在家強脫她褲子企圖性侵,因她喊痛並反抗並未得逞;但數月後她畢業旅行返家,父親再次性侵得逞,之後父親除了生理期外,常趁四下無人時逼迫她滿足其性慾,若拒絕或反抗,就會被打、罵,或揚言要將兩人亂倫事情公開,她因害怕而隱忍。直到2017年她受不了才向母親告狀,說爸爸會對她毛手毛腳,母親才要求父親搬離。

 未料,狼父搬離後,擔心性侵女兒敗行曝光,曾傳簡訊給女兒說「不奢求得到諒解,但不要恨我」,並道歉,但不到兩個月又故態復萌,不但繼續脅迫逼姦女兒,還要求女兒簽署雙方合意性交的同意書。

 去年3月,狼父又恫嚇「要在學校外廣播讓大家知道我們的事」,脅迫女兒滿足其獸慾,少女瀕臨崩潰,才鼓起勇氣打113求救。

 可惡的是,少女報警被安置後,狼父竟色膽包天找上門,並將她踹倒在路邊,不顧路人阻止,強拉少女頭髮拉上機車,強載回祖母家恫嚇「想活命就好好配合」,再度性侵女兒。

後來少女交男朋友被狼父知道,竟遭責罵、毆打,甚至以行動電話充電線勒她脖子,少女被勒到幾乎失去意識,苦苦哀求爸爸「不要」才獲罷手。

 法院審理時,被告始口否認性侵女兒,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並說去年3月他到安置機構去找女兒是要把話說清楚,因女兒不願聽,他情急才騎車撞她,載女兒回家後性交也是合意,勒脖子只是要嚇唬她,無殺人犯意等。

 不過,少女母親則證稱2016年間曾目擊父女倆在床上有像是性交的姿勢,當時女兒在哭;並說女兒報警後,丈夫一再要她讓女兒撤告、翻供,但女兒都拒絕。

合議庭勘驗被告傳給女兒道歉認錯的簡訊,認定被害少女陳述屬實,全案依殺人未遂、違反保護令及131件強制性交等罪,一罪一罰合計判刑66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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