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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特勤替總統擋子彈 最高獎500萬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09:2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0日20:10 • 呂昭隆/台北報導
特勤替總統擋子彈 最高獎500萬
國安局認為,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工作是高度挑戰。圖為蔡英文總統在維安人員陪同下出席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新任理事長交接典禮。(本報資料照片)

國安特勤單位編有《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國安官員說,特勤人員若替總統擋子彈,獎金最高500萬,但這筆錢從沒有發過。不過,例如前天,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在台南造勢,離場時險遭蛋襲,如特勤維安人員擋下雞蛋這樣非致命性的攻擊,即可依據此獎勵辦法給予適當獎勵。

國安官員說,特勤獎勵辦法不只是保護總統、為總統擋子彈,其真正意涵,是依據特勤條例,現任總統及副總統(含卸任)、正副總統候選人及總統核定特定人士都是特勤中心的保護對象,依照執行任務事蹟,給予適當獎勵。例如前天替韓國瑜擋下蛋襲,就可發獎金給予適當嘉許。

國安官員說,特勤獎勵辦法是民國102年訂定,訂有「冒險犯難排除危害或奮不顧身以身作盾,有具體優良事蹟」者,獎金發放額度最低20萬元,最高獎金500萬元,並記大功1至2次,這就是「為總統擋子彈條款」,但因沒有安全維護對象遭受重大危害,所以尚未核發。

國安單位認為,這項獎勵為彰顯特勤人員具備「以身作盾」高尚情操,有訂定的必要。

另依據「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規定,「制止或排除危害,確保安全維護對象之生命、身體安全」,可領10萬元至200萬元。

「完成特種勤務重大專案任務,有具體優良事蹟」,可領5萬元至100萬元;「致力特種勤務相關研究發展或建制革新,成效優異」,可以1000元至15萬元;「執行或協助特種勤務期間,任務執行表現優良」,可領1000元至20萬元;「參與特種勤務專業訓練、評比、檢查、體技能鑑測、年度競賽等,成績優異」,可領1千元至10萬元;「其他致力於特種勤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可領500至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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