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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爆料公社別誤會!行政院急滅火無「限時24小時下架」罰則

數位時代

更新於 2018年12月12日01:29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0日13:03 • 蕭閔云

政府嚴打假消息,9日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行政院將修正《數通法》,如果發現社群網站流傳不實訊息,可要求社群平台進行事實查核,若查證屬實,業者必須在時限內下架,否則將處以罰鍰。

接著引發「爆料公社」發文反擊、質疑政府打壓言論自由。今(10)日行政院緊急召開記者會澄清:不會立專法,也不會設專責機關進行言論管制。

Facebook不用負擔審查、監督責任

「我們不是司法單位且沒有調查權,是不是假資訊、假消息,標準到底誰說了算?」「執政當局要處罰的應該是發佈假訊息的『人』而不是『平台』。」昨日修法消息一出,擁有200萬成員的爆料公社以五點聲明回應,指政府打壓言論自由,掀起網路熱議。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昨日接受中央社訪問的說法,與今日記者會的內容有些出入。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昨日接受中央社訪問的說法,與今日記者會的內容有些出入。

行政院今天緊急召開記者會滅火,政務委員羅秉成援引《數通法》草案的第13條與第16條,表示平台業者「不負審查或監督責任」,否認24小時限時下架與罰鍰一說,強調與業者、媒體是夥伴關係、共同協力,「行政院不會自找麻煩,到處樹敵,去得罪媒體、得罪網路平台。」

他更澄清,《數通法》是在去年11月通過行政院院會送交立法院,現由立法院進行協商討論中,「你說一個法案都還沒通過,那怎麼能說『修法』呢?」

強調既有法規調整與充實

同時,羅也指出行政院召集的「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盤點現行法規中與不實消息相關的法律有13部,屬行政處罰的有6部,如《社會秩序維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災害防救法》、《傳染病防治法》、《保險法》等。

而針對打假的修法工作,是請各部會盤點法規要件是否明確、檢討刑期與罰責,避免有些罰得太重,有的則處得太輕,並評估因應網路時代是否有增訂需求、或是否需設立相關配套,目前定本週四(13日)的院會提出,由行政院做橫向整理與審核。

政務委員羅秉成(中),上火線滅火。
政務委員羅秉成(中),上火線滅火。

他以近日傳得沸沸揚揚的「散播假新聞要關三天」舉例。根據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在這波修法的討論中,內政部已檢討「公共安寧」定義太過模糊,且若沒有特別損害到法律,只是危害到一般社會秩序,拘留罰得太重,但科處三萬元以下罰鍰,目前有裁定的案例約罰一千至三千元,又罰得太少,因此已擬修定為「造成恐慌者」、取消拘留,並改為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打假目前不考慮設專法與專責機構

至於造成外界緊張的「24小時限時下架,否則處以罰鍰」說法,羅秉成強調是「認知上的誤解」,推測可能是出自立法院協商討論中的他國案例。

例如,德國《網路執行法》(簡稱NetzDG)於今年元旦正式上路,要求社群平台負責審查,明顯違法者須在24小時內下架,其他則需在七天內處理完畢,否則最高將處以5,000萬歐元罰款,不過該法目前有3件憲法訴訟官司正在進行;而韓國則是成立類似台灣NCC的專責機構「KCSC」,推行專法,但其獨立性與中立性也有疑義。

羅表示:「德國和韓國都不是我們學習的優先對象。」目前政府打假方向是強化既有法規,而非設立專法、專責機關,而是由各部會負責其管轄範圍內的假消息,他舉例,金管會才能判斷何者為假的市場訊息,衛福部則負責判斷是否是假的傳染病消息,「找一個專責機關來管,結果還是要回到各部會去判斷,意義不大。」因此專責機關與專法目前並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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