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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爆料「波神」巧巧染病墮胎 前經紀人遭判刑4月定讞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9月22日22:38 • 發布於 2019年09月22日19:21 • 陳志賢
爆料「波神」巧巧染病墮胎  前經紀人遭判刑4月定讞
高等法院(陳志賢攝)

被稱為「亞洲波神」的女藝人巧巧,3年前遭媒體爆料指她當了劈腿小開的小三還懷孕,但被小開傳染性病,不得已只好把小孩拿掉,巧巧提告後,檢方查出爆料者是她的前經紀人朱俊憲,一審判朱男徒刑5月,巧巧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高院改判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本名王騴之的巧巧,聲稱擁有30G豪乳,被稱為「波神」,她曾將雙乳放在磅秤上秤重,引發話題。

判決指出,朱男原為巧巧的朋友,並曾為巧巧介紹演藝工作,2016年5月,朱男接獲媒體來電查證巧巧流產傳聞,即爆料「巧巧懷孕期間仍與某小開男友有性行為,因而感染病毒,不得已將小孩拿掉」。

媒體即以「波神巧巧嘿咻染病忍痛墮胎」為標題,報導「巧巧發現懷孕後,馬上欣喜地告知小開,豈料小開並沒有太開心,反而開始增加求歡的頻率,幾乎每次見面,都要巫山雲雨一下」、「醫生檢查證實因為性行為感染了病毒,建議她拿掉孩子,巧巧只好哭著同意墮胎」。

事後巧巧即在臉書發文否認,強調自己是胎盤感染,未罹患性病,「懷孕3個月羊水破了早產,並非墮胎」,一審以朱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道歉和解,依加重誹謗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巧巧認為判太輕,請求檢方提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朱男涉犯誹謗罪,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依誹謗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因全案不能再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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