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燒死9人推給「幻聽」 女律師辯:死刑犯就得速審?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9月20日09:43 • 發布於 2018年09月20日07:45

緬甸華裔李國輝縱火,釀9死5傷悲劇,台北市警員王志偉也葬身火窟。李稱「腦中有聲音叫他這樣做」,新北地院認定他縱火時心智與常人無異,依殺人罪判他死刑。高等法院今進行延押訊問,李的律師郭怡青說「他肯定是有精神病的」,希望法院發函命看守所協助就醫;公訴檢察官批評,李害死9命,到了二審突然說「聽不懂中文」,法律扶助基金會還替他請了3名律師辯護,他希望別再「延滯訴訟」,要尊重生命、用同理心來看待本案。

李國輝(50歲)來台已17年,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原本他中文順暢,現在開庭時卻「不會中文」。李前年3月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去年5月和6月即曾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去年11月再犯,結果火勢猛烈,出租公寓9人活活被燒死。

一審時,台大醫院精神鑑定認定李知道縱火可能導致財物及人命損傷,行為當下具有辨別是非能力。李犯案後曾返回現場觀看,並跑到民宅偷衣物變裝逃逸;新北地院認為李心思比一般人更縝密,縱火殘殺無辜,泯滅天良,已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

高院今開延押庭時,李稱睡不好,伙食也不方便。律師郭怡青說,從台大的鑑定報告來看,如果李沒有使用安非他命卻仍有幻覺,就有思覺失調症的可能,上一次律見時,李也說「耳邊有聲音」,懷疑他幻聽又發作。

對於律師的聲請,公訴檢察官認為不應延滯訴訟。

郭怡青則說「死刑犯要特別快速去處理嗎?」,律師只是依最高法院的見解,聲請調查是否有教化可能性等一定要調查的事項,不是延遲訴訟。檢察官光火,質疑自己只是要表示意見,並沒有要和律師辯論,並認為辯護人的聲請無道理,請法院審酌。

法官提醒律師「尊重檢察官發言」,並要她「仔細閱卷」再表示意見,並詢問檢察官剛剛的發言是否要記名筆錄?檢察官表示「那就記呀!反正都是公開法庭」。

法官指出,李國輝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有延長羈押必要,李對續押沒有意見,但表示自己是「聽到聲音」才縱火,聽了11個月了,自己沒辦法控制。

來台17年、取得我國身分證的緬甸華僑李國輝縱火害死9命,他聲稱是「幻聽」才無法自制,二審時還說「不會中文」。記者王宏舜/攝影
來台17年、取得我國身分證的緬甸華僑李國輝縱火害死9命,他聲稱是「幻聽」才無法自制,二審時還說「不會中文」。記者王宏舜/攝影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