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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無摺存款須留存資料 新規定明年元旦上路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18年11月12日22:00
明年元旦起,金管會要求非存款戶本人「無摺存款」強制要留存匯款人姓名及電話等資料(圖/卡優新聞網)

銀行為方便民眾提供的「無摺存款」服務,金管會將要求更嚴格規範,已發布函令,規定未來無摺存款金額達3萬元以上,強制要留存匯款人身分資料,而新規定將於明(108)年1月1日就立即適用實施。

所謂「無摺存款」就是沒有存摺的存款方式,只要填單子到櫃台就可存錢,後來常被民眾衍生為「匯款」方式使用,也就是知道對方帳號後,直接把錢存給對方,相較於匯款免除了手續費支出。

日前有網友的銀行帳戶突然多了6.2萬元,基於怕被告侵占,在網路上請網友協尋錢的主人,此事不僅引起網友關注,更讓金管會發現,現在許多網購族愛用的無摺存款一直沒有規範,於是火速檢討。

金管會表示,原本訂有「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依這項規定,現金匯款金額在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是3萬元以上的轉帳匯款,都必須留存匯款人姓名、身分證號碼、電話或地址等資料,但這項規定只規範「匯款」,並沒有規範到「無摺存款」

經檢討後,金管會決定將現行規定修正為「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把無摺存款納入規範。至於若是3萬元以下的「無摺存款」,規範中也明訂「非存款戶本人」辦理未達3萬元無摺存款者,應加註姓名及電話,但若是存款本人就不須留資料。

金管會強調,此規範並無太大改變,只是使用「無摺存款」的民眾,未來必須依規定留下姓名、電話等資料,金融機構也須依規定辦理。像是現在使用最多的網購族,還是可繼續運用「無摺存款」,取代匯款,省掉匯款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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