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行柯姓女店員,利用賣彩券、保管零用金機會,2度暗槓店內彩券及現金共19萬,老闆因她苦苦求情,心軟之下2度不追究,但柯竟食髓知味,再侵吞店內財物,一口氣拿走22萬的彩券及現金後「落跑」,老闆終於心寒看破,不再給柯自新機會,報警提告,並一併追究柯先前2次犯行,台北地檢署依3個業務侵占罪起訴柯,請求法院沒收她沒罪所得41萬元。
起訴指出,柯女為北市萬華區某彩券行店員,負責販售刮刮樂彩券及保管零用金,2016年11月,彩券行周姓老闆交付柯女市價26萬元的刮刮樂彩券,結果柯女竟將出售彩券的11萬元現金據為己有。
去年2月,周男盤點發現柯暗槓,願給柯女自新機會,非但未立即追究柯女侵占犯行,還再交付柯女市價11萬元的刮刮樂彩券,但柯女故態復萌,仍將出售彩券的8萬元現金侵占。
去年3月,周盤點時再度發現柯手腳不乾淨,但不忍柯女一再苦苦哀求,還是決定放柯女一馬,未予追究,豈料,周一時心軟竟「養虎為患」,去年4月17日,柯女將彩券行內的22萬元刮刮樂彩判及現金搜刮一空後,隨即人間蒸發。
周男自此才醒悟「飼老鼠咬布袋」,不再原諒柯女,報警提告。因柯女一度未到案,遭北檢通緝,年初才被警方緝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