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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為什麼現代音樂長這樣?「好聽」的建構暨古典音樂「崩壞」小史 (1)

MUZIK古典樂刊

發布於 2019年10月14日02:19

「好聽」又或是「刺耳」– 誰說的算?

愛樂朋友們是否曾經在欣賞音樂的同時產生以下的疑問:為什麼我們的耳朵和大腦把某些聲響或音樂歸類為「好聽」,某些則卻被歸為「刺耳」呢?究竟除了以「審美是主觀的」短短幾字帶過,是否存在著其他外在的因素影響,能夠解釋我們對不同音樂的感知(Perception)呢?

本篇文章將以理解我們感知運作的不同面相切入作為開端,逐漸引導至西方音樂史發展中「和諧」定義的演進,希望進而點出古典音樂和現代音樂銜接的橋樑,並理解到現代音樂的存在與發展,並非只是否定過往的歷史和刪除過去的素材,而是一個逐漸演變形成的結果。最後提供些許例子,並期許提供聽眾們一些在欣賞現代音樂時的線索。

首先,看似饒口,但我們可以試著理解「好聽」和「刺耳」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也就是說,是因為「刺耳」的存在襯托了「好聽」,而反之亦然,「好聽」的存在襯托了「刺耳」。所以說,無論我們感受某音樂是好聽與否,其感知都是相對的。

接著,音樂屬於人類眾多文化表現的形式之一。基於人類是社會性動物,因此我們不能排除在各個不同的社會文化中的人類族群,必定受其文化耳濡目染的影響,進而對音樂的和諧與不和諧存在著不同的感知。以此觀點簡單舉例,自從西方音樂採用十二平均律來作為調律的準則之後,接受此音樂文化渲染的聽眾可能會感到其他的調律準則所演奏出的音樂並不和諧,而相反過來當然也容易有同樣的現象。

若我們延續音樂是人類文化一部分的這個說法,就無法否認個人的「聆聽經驗」也是影響我們對音樂好聽與否感知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無可避免的是,「聆聽音樂」這樣看似簡單的行為也是需要個人經驗的累積和學習。就如同我們學習閱讀或欣賞畫作一般,「聆聽經驗」的累積絕對會影響我們對於一首曲目感知的改變。

從物理與心理聲學(Psychoacoustics)的角度來說,19世紀德國物理學家赫爾曼.馮.亥姆霍茲(Hermann von Helmholtz)從共振(Resonance)的現象探討音程的和諧度。「差頻」意指兩個頻率相近但不同的聲波間互相干涉所產生的頻率。他在其著作中指出,若某音程泛音間所形成的「差頻」(Beat frequency)頻率越低,就代表此音程越「和諧」[註1]。

除了以上幾點影響我們聆聽感知的因素之外,我們也可以注意到,以單一和聲來說,改變我們和諧感的條件並不只取決於音高、音程或和聲,而牽涉到更多的參數的綜合參與,例如音色、音域、時間、力度等。以一個較為不和諧的減七和弦簡單舉例,若將其時間較為拉長,並使用較為一致的音色演出、分散於中間音域,以及使用較為弱的音量演出,在感知上會比短促時間內、不一致音色、兩端極端音域,以及突強的音量演出來的和諧多。

經過以上幾點影響我們欣賞音樂的感知因素探討之後,後文希望藉由深入西方音樂史和諧與不和諧定義的演進,帶著愛樂讀者理解到這兩種感知的相對性。

▲表格:取自Gut,Serge. "La Notion De Consonance Chez Les Théoriciens Du Moyen Age." Acta Musicologica, vol.48, no.1, 1976, pp.20-44.

〔C = 和諧 (consonantia);D = 不和諧(dissonsonantia);I = 不完全(imperfecta);M = 中間(media);P = 完全(perfecta)〕

西方音樂史—和諧與不和諧?

對您而言,如何的聲響或音樂算是和諧的呢?對大多數當今聽眾而言,好聽音樂的定義通常少不了旋律和調性和聲的存在(在此暫指廣泛的調性和聲,非針對音樂史上某特定時期探討)。但若嘗試追朔到西方音樂的根源,可以發現我們今日認知所謂「和諧」的調性和聲,在西方音樂歷史中,並非是一直以來就被認為是和諧的。

對古希臘人而言,當時只有完全八度、完全五度、和完全四度三個音程被認為是和諧的(symphoniai)。到了中世紀時,各方理論家延續了如此說法,並將完全八度和完全五度音程稱為「完全和諧」(perfecta consonantia)。完全四度則一直保有一定的爭議,被某些理論書籍歸為「完全和諧」(perfecta consonantia),某些則將其歸為「中間和諧」(media consonantia),或是「不和諧」(dissonantia),又或是「不完全不和諧」(imperfecta dissonantia)。

到了11世紀末期開始,根據不同的理論書籍記載,大小三度以及大小六度音程逐漸被歸類為「不完全和諧」(imperfecta consonantia)。觀察多本理論書的記載後我們可以發現,同樣是那些音程,到了16世紀末時卻已經不再有任何音程被歸類於「不和諧」(dissonantia)的類別了。由此可見,隨著音樂語法的發展,我們感知「和諧」的範圍逐漸向外擴張。

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為什麼現代音樂長這樣?答案已經揭曉,就是由中世紀對於和諧範圍的擴張持續衍伸延續而來的。這個擴張可以說是從音程和音高開始,漸漸觸及和聲和調性,然後向外擴張到所有可以想像到的音樂參數,像是曲式、時間性、節奏、音色、配器等。不可否認的是,擴張的速度隨著文明的進步以及資訊交換的便捷逐漸加快。若我們觀察20世紀初到今日所存在過的現代音樂語法,和過去的幾世紀比起來,確實可以說是信息爆炸。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停留在音程和諧度的探討。在16世紀的Ars Discantus裡,首度出現有理論書提到對位音的不和諧現象需被注意 ;因此時的複音音樂只需要使其對位聲部與素歌間的音程和諧即可,但卻可能造成兩個對位聲部之間不和諧。

16世紀理論家彼得.亞倫(Pietro Aaron)首先認為水平式聲部寫作模式過時,並提出垂直式寫作法。但和弦和聲概念的形成,則是到理論家匝林多(Gioseffo Zarlino)時才被正式提出。漸漸地,以三度結尾的例子也越來越頻繁。此時,音樂創作語法逐漸由「音程複音音樂」演變到「和弦複音音樂」。到這裡,我們可以理解到音樂語法的演化是經由逐漸的推翻和多次確認而達成的。到了巴洛克時期(1600~1750)中期,和弦複音音樂也經過演變,漸漸形從「調式複音音樂」轉變為「調性複音音樂」。進入古典時期(1750~1820)後,調性和聲音樂更是漸漸取代了複音對位的技術,成為樂曲創作中主要的語法。

本文節選自《MUZIK 古典樂刊No.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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