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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為了理想放棄好頭銜,值得嗎?兩個故事告訴你,忠於自己反而跳更高

經理人月刊

更新於 2019年05月28日06:26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2日12:40 • Vincent

多數人的職涯都會追求升遷,在一間公司、一個產業逐漸往上爬,才是肯定自我工作價值的方式。但有些公司高層在降級、捨棄高高在上的頭銜後,反而找到更適合自己、讓自己更快樂的工作。

譚雅‧賈西亞(Tanya Garcia)兩年前任職於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一間專門處理取消贖回不動產的公司,當時年僅 30 歲的她,被公司拔擢為執行總監,對她而言,這就是那種努力過後,「覺得自己終於出人頭地」的時刻。

故事1:減薪 15 %跳槽好公司, 2 年拿回總監位子

但有次她和一間新創房仲公司開會,發現對方執行長談論公司規劃和業務時充滿熱情和遠見,非常吸引她。於是她開默默搜尋了該公司的職缺,卻發現沒有符合她層級的職缺,不過她仍投了履歷,等待對方捧著更高階的位子來談,沒想到對方最後只端出一個估價師的職缺給賈西亞。

考量到對方評估過賈西亞的才能和潛力,才積極鼓勵她試試看,賈西亞還是跳槽到那間新創了。

而根據近年調查,只要公司固定加薪、升遷,9 成的千禧世代其實願意守著同一間公司 10 年,其中 64% 的人甚至願意升遷不加薪,只要頭銜、職權升級就好。因此,賈西亞的選擇聽在許多人耳裡,無疑是職涯自殺,誰那麼笨,在大公司都當到執行總監了,還屈就去一間新創公司當基層員工。

換到新公司後,賈西亞少了 15% 薪水,但秉持著對公司的信任與期待,賈西亞努力工作,兩年生活雖然稍微辛苦,但她熱愛她的工作,兩年後她仍然升任為部門總監。「只要願意耕耘,降級後再爬起來也不嫌晚!」

故事2:為顧小孩婉拒升遷,堅守崗位兩年半當上執行長

被其他工作打動可能是少數案例,有時候離開高位有許多不得已的原因,比如說家庭。溝通顧問公司 Ketchum 的執行長貝芮‧萊福蒂(Barri Rafferty)曾被公司賦予全球行銷長的重責大任,但當時的她孩子還小,實在不適合長時間加班和出差飛行,所以她選擇留在美國亞特蘭大的分公司,方便照顧家庭。

許多同事當時不敢相信貝芮會捨棄紐約總公司全球行銷長的頭銜,但貝芮利用在亞特蘭大工作的幾年時間,一邊專心陪小孩,一邊培養自己管理公司損益的能力,兩年半後,貝芮仍然回到了紐約總公司當負責人,最後成為公司全球執行長,對於這種艱難的職涯選擇題,貝芮的建議是: 把握當下,做你真正想做的事。

如果你有勇氣捨棄高階頭銜,記住,做出選擇後就盡力把現職做到最好,夠認真絕對都有機會再爬上去的!

資料來源/Fast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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