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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游泳教練遭撞命危截肢 計程車女司機大哭:對不起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09:35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9日04:23

北市一名69歲曾姓女計程車司機昨晚行經長春路東往西方向,突然失控衝碰撞中山區吉林國小前家長接送區14輛機車,並撞上50歲林姓游泳社團教練。警方今上午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複訊,她聽聞林男截肢,當場爆哭低聲道歉,台北地檢署內勤檢察官訊後,命以10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曾婦為了討生活以開計程車為生,昨天下午5點30分,行駛在長春路東往西方向,經過吉林路口時,車輛突然失控,爆衝撞倒停放在家長接送區的14輛機車;此時吉林國小的林姓教練準備騎車回家,遭機車夾住無法動彈,附近民眾嚇得趕緊報案。

警消迅速將林男救出,經檢傷後發現他雙腿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身體遭受劇烈撞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立刻進行CPR,林男經搶救後恢復心跳,隨即將他送醫救治,但右腿受創嚴重,醫師緊急進行手術截肢,他才得以保住一命,昏迷指數僅有3,目前仍未脫離險境。

曾婦在肇事第一時間,立即下車,並無受傷,酒測值為0。她供稱,「過了路口後,煞車失靈爆衝!」原本時速40、50公里,瞬間暴增到近百公里,擔心撞上其他車輛,造成更嚴重傷亡,只好將方向盤往左打,打算藉著路旁機車減速,沒想到撞上路人。

警詢後將曾婦依過失傷害罪移送。今上午10時許,曾女移送北檢時,面對媒體原不發一語,直到記者提問「對方要截肢了,有沒有話要說?」曾女當場崩潰大哭,並低聲表示「對不起!」檢察官複訊後,命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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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歲曾姓女計程車司機撞傷游泳教練,遭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北檢。記者賴佩璇/攝影。
69歲曾姓女計程車司機撞傷游泳教練,遭依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北檢。記者賴佩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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