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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拒台灣跨境執法 陸委會:犯人若逃港府須負完全責任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0:13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0:00

被視為「反送中」導火線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日前表示願意來台自首,港府今(23)日凌晨發聲明表示,拒絕台灣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並指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對此完全不能接受。

港府表示,台方提出以司法協助來處理本案,只是藉口,與陳男「自願自首」無關,也指陳男出獄後是自由人,這次是「自願到台灣自首」,台方可在他抵台後拘捕,和司法協助無關。陳同佳既然「自首」,台方應先接收他並展開訊問等程序。

針對證物,港方也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不過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如果陳同佳從此逍遙法外、恐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的疑慮,港府必須對此負完全責任。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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