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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海關攔檢未檢疫豬肉品 2件驗出豬瘟病毒基因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8年11月20日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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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日電)非洲豬瘟疫情蔓延,海關自8月1日至11月11日止,攔檢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豬肉製品1818件,重量達4515公斤,其中有兩件自中國攜回的香腸,農委會更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

關務署副署長陳善助表示,今年8月初接獲農委會防檢局通報中國大陸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後,立即通令各關加強查緝;自8月1日至11月11日止,海關攔檢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豬肉及含有豬肉製品1818件,重量達4515公斤,其中小三通旅客違規攜帶238件、389公斤,品項包含臘肉、火腿、香腸、臘腸等,均移由防檢局檢測並裁罰。

另外,民眾也會透過「雙11」購物節經由電商平台、網路買肉絲、豬肉製產品。根據關務署統計,查到肉製產品輸入郵包26件、快遞則有15件。

陳善助說,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自8月27日至11月11日,已檢驗肉製品343件,其中分別從10月31日、11月13日自中國大陸的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將大幅提高非洲豬瘟疫情傳入台灣的風險。

關務署表示,防檢局自9月1日起針對旅客違規攜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皆處以最高額度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但仍有旅客心存僥倖違法攜帶,因此防檢局著手研修「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將罰款最高額度提升至30萬元,並於11月12日函送立法院審議,未來修法通過後,違規旅客將被處罰比現在高20倍的罰款。

關務署指出,由於中國大陸非洲豬瘟持續蔓延,疫情愈來愈嚴峻,為防範疫病入侵,共同維護台灣農畜產業生產安全,呼籲民眾勿自中國大陸等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或地區攜帶肉品入境,以免受罰。

非洲豬瘟是由非洲豬瘟類病毒科DNA病毒所引起,屬具高度傳染性的惡性豬隻疫病,病毒耐性極強,可存活於冷藏豬肉100天、冷凍豬肉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並以接觸傳染為主,故疫區豬肉、肉製品或運送的車輛及人員夾帶,都將成為傳播途徑,目前雖未有傳染人類案例,但豬隻感染後發病率與死亡率可達100%。(編輯:張均懋)1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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