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法院認證仙人跳 男子性侵無罪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1月29日13:39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9日10:19 • 林和生
法院認證遇仙人跳,男子性侵判無罪
法院認證恐遇仙人跳,男子性侵判無罪。(林和生攝)

一名王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女子糖糖(化名),2人相約汽車旅館按摩、卻一時「擦槍走火」,事後女方怒告對方性侵;王男在法庭上無奈說,從邀約至交易就懷疑遭到設局,法官審酌後發現,女子證詞反覆,又沒有力證據,一審判決男子無罪、可上訴。

王男表示,他以暱稱「草蝦」在網路上認識糖糖,知道她在高屏地區從事按摩行業,於是邀約對方進行4小時按摩,糖糖答應後,先透過友人開車從高雄載他至屏東汽車旅館,並告知先在房間等候,不知過了多久,等她返回房間,2人便自然發生關係。

事後糖糖說,當時她回到房間後因為太累而睡著,王男看她穿著暴露、心生淫念,趁她昏睡、意識模糊竟「霸王硬上弓」,事後因下體感到不適驚醒,因深覺受辱、於是報警逮人。

但王男回想當時狀況質疑,當時2人正在聊天,不到5分鐘她就眼睛閉著,正常人不會那麼快睡著,於是順勢發生關係,且那一刻還是雙手交疊;再把時間往前推,原本糖糖說人在高雄,後來又改口說在屏東市,當下就覺得怪怪的,她說要出車錢及旅館錢,這時候就覺得更有問題。

加上她口頭是說按摩,但有在做援交,1小時1000元,一進房就拿錢給她,後來順勢發生關係,「從原本性交易變性侵」,王男直言,整起事件根本是預謀。屏東地院法官審酌發現,糖糖從訂房日期及給付費用都說得含糊不清,且依現有事證難以認定有罪心證,因此一審判決王男無罪。

★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