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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法務部駁「跨境執法」 要港府「履行承諾」…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5:5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5:55 • 新頭殼newtalk |吳賜山 綜合報導
港人陳同佳(圖中藍衣背紅背包者)因為洗黑錢案刑滿出獄,23日上午9時許步出壁屋監獄。   圖:翻攝自香港電台影像新聞臉書影片
港人陳同佳(圖中藍衣背紅背包者)因為洗黑錢案刑滿出獄,23日上午9時許步出壁屋監獄。   圖:翻攝自香港電台影像新聞臉書影片

新頭殼newtalk

對於香港政府今天(23日)凌晨以「跨境執法」為由,不同意我方檢警赴港押回「港女命案」主嫌陳同佳一事。法務部發出聲明駁斥,指並非港府所指「跨境執法」,而是要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

法務部以「台灣堅守司法主權,尊重雙方管轄權,立場始終如一,籲請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為題發表聲明。指陳同佳今日刑滿出獄,「港方無意偵辦殺人罪嫌」,為免其因此逍遙法外,我方基於司法主權的地位,另行提出由我方派員赴港,目的是希望港府派出聯繫窗口來諮商接人接證物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及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以完備其證據能力,「此並非港府所稱跨境執法,而係基於港府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之務實需求」。

法務部也引用2016年香港「水泥封屍案」為例,指台灣警方有將潛逃台灣的殺人犯逮捕歸案,交由來台的香港警方帶回之司法互助前例。強調我方對於打擊跨境犯罪一向不遺餘力;此次也充分展現有效追訴此一跨境殺人重罪之用心及努力,對於港府「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的說法,表示「無法理解」。

法務部表示針對本案,基於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港方不辦,我們來辦」,強調「我方早已準備就緒」,籲請港府對於履行承諾提供協助,合法提供本案在港證據,積極面對、具體回應,共商後續司法互助事宜,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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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發出聲明駁斥港府「跨境執法」說,要求「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   圖:翻攝法務部官網
法務部發出聲明駁斥港府「跨境執法」說,要求「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   圖:翻攝法務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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