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有男子自稱從台北步行到宜蘭,但因為好幾天沒有吃飯,餓了累了走不動,乾脆直接跪在馬路中央,警方上前了解他說要等到補助下來,才有錢買車票離開,所以好心員警先將他帶回警局,給他食物解解飢,但這跪在路中央的舉動還是嚇壞不少用路人。
大馬路上人車來回穿梭,但仔細一看,有人竟然大喇喇的蹲在馬路中間。
記者VS.張姓男子:「(你幹嘛占在路中間)肚子餓,(肚子餓去旁邊一點,你這樣車會撞到),肚子餓,走不動。」
事情發生在17日宜蘭農權路口,28歲的張姓男子是澎湖人,說自己從台北走路到宜蘭,沒工作沒收入,所以已經好幾天沒吃飯,連手上僅存的飲料,都是路人喝一半他要來的,走著走著,肚子餓走不動了,就這樣跪在雙黃線上賴著不走。
這真的很危險,男子蹲在雙黃線上,不時還有貨車經過,路人都替他捏了把冷汗,警方到場勸說,他才肯離開,但原來他早是轄區警察眼中的熟面孔。
警方VS.男子:「(你上禮拜不是跟我們說,你這禮拜就要回家了),禮拜日還沒到21日,(你有買車票了嗎),我21日那個補助才會過來。」
警方勸退話還沒說完,男子倒開口說要跟警方借錢。
張姓男子:「不能借我幾百元吃飯嗎?」
民族派出所長蔡鎮謙:「我們這邊基於為民服務的立場,我們就帶他回來派出所,給他一碗泡麵吃。」
暖心警察給予幫助,但可別以為這樣占坐馬路中央不會觸法,如果屢勸不聽除了妨礙公務外,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可以處3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