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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汽車大白天開霧燈遭檢舉 吃上1200元罰單

TVBS

更新於 2018年12月10日23:58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0日23:58 • TVBS新聞
民眾開車若是遇到下雨或是起霧的天氣,車子通常都會開霧燈。(示意圖/TVBS)
民眾開車若是遇到下雨或是起霧的天氣,車子通常都會開霧燈。(示意圖/TVBS)

苗栗縣一名婦人日前開車上路時,大白天的開了霧燈,事後遭他人檢舉,警方開了一張1200元的違規罰單寄到戶籍地,但她並未住在當地,而是由公公簽收。他通知媳婦沒錢繳,自認大白天開霧燈並不影響安全,認為要廢除惡法。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75歲的劉姓老翁表示,媳婦在今年4月16日上午10點39分,開車行經公館鄉大同路時,遭人檢舉開霧燈,事後警方開立違規罰單,寄送到戶籍地。但因為媳婦沒同住在一起,5月10日因沒人簽收退回,到了9月4日由他簽收。

看到罰單上採證的照片,劉翁推測媳婦應該是前一晚有開霧燈,當天一早忘了關,不解這有何明顯違規。劉翁甚至回到現場,因為霧燈位置較低,即便是在大白天開了霧燈,認為根本不會影響行車安全。劉翁更舉例,許多車輛在白天就開大燈,比霧燈還刺眼卻不用遭罰,認為這樣開罰很不合理,建議修法廢除。

對此苗栗縣交通隊副隊長潘春霖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若是在非雨、霧等視線不良的環境下,車輛使用霧燈屬於違規,處1200元至3600元。警方只能依法行政,也表示實際上車輛在大白天遭舉發違規開霧燈的案例鮮少發生。對於劉翁的心聲,警方表示受理檢舉逕行舉發,但會轉達函文向警政署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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