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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毒蟲被逮 反誣告員警插乾股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15日14:00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5日12:40 • 謝瓊雲
畢業前夕騎車雙載遭撞 他害後座友腦傷代價千餘萬
彰化地方法院。(謝瓊雲攝)

檢方調查後,發現游男指控並無具體事證簽結,但游男胡亂指控與噴漆屬實起訴後,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近日依誣告、誹謗罪,分別判處6個月與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蕭姓偵查佐去年9月13日偵辦毒品案,將涉案游男移送彰檢法辦,不料心生不滿的游男竟意圖反咬蕭一口,明知蕭並未經營或持有該養生館股份,竟在同年月17日上午,分別向彰化地檢署與田中分局告發,指蕭姓偵查佐於9月14日上午找過他,並語帶恐嚇說,「他有插股,叫我不要再報警」,誣賴被蕭恐嚇,還指證歷歷稱該家養生館負責人與會計,都私下告訴他,證實蕭姓偵查佐有插乾股。

檢警經調查後,確定該養生館股東、櫃台人員都不認識蕭員,股東證稱蕭員並非股東、未參與分紅,店家櫃台人員也證稱不認識蕭員,沒看過有員警來索取規費、插股分紅等;經檢警調閱雙向通聯記錄,並未發現蕭員和店內人士通話,並從一個月內的行車紀錄器資料來看,蕭員也沒有開車前往該家養生館或經過附近,查無具體插股情事。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游男所為浪費司法資源,且噴漆散布不實文字,減損告訴人名譽,至今未取得諒解,依誣告罪判處游男有期徒刑6月;另外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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