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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歸仁雙屍案再審5/15宣判 謝志宏:認罪筆錄是遭警方刑求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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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04月06日13:20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6日13:20 • 上報快訊/蕭羽耘
檢察官認為,謝志宏沒有殺人動機,且他的兩份警詢自白沒有錄音、錄影,形同自白沒有證據力。(取自冤獄平反協會)
檢察官認為,謝志宏沒有殺人動機,且他的兩份警詢自白沒有錄音、錄影,形同自白沒有證據力。(取自冤獄平反協會)

台南歸仁20年前發一起雙屍命案,台南高分院6日開庭辯論,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認為,被列為涉案凶嫌之一的謝志宏沒有殺人動機,且他的兩份警詢自白沒有錄音、錄影,形同自白沒有證據力,請求法官判謝無罪;審判長訂5月15日上午10點在刑五庭宣判,而謝男在這之前已服刑19年。

2000年台南歸仁區在發生一起陳姓女子和張姓老農雙屍命案,當時年僅21歲的謝志宏遭控與此案有關並已死刑定讞,台南高分檢2019年9月以檢察官發現全案還有新事實、新證據,認定謝志宏應受無罪判決,聲請再審,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裁定再審且停止刑罰執行。

林志峯6日受訪表示,謝志宏自白殺人的警訊筆錄,有兩筆現已找不到錄音帶及錄影帶,究竟是遺失還是警方未交出,還是年近20年已不可考,但自白部分沒有錄音和錄影佐證,形同沒有證據力。

據謝志宏闡述內容,警方將他帶到郭俊偉舊宅時,曾用腳踢踹腰部刑求;律師認為,他雖被刑求但沒有傷勢,捕落網後遭長時間疲勞偵訊,以詐騙手法取供並沒有證據力。

至於涉案凶嫌郭俊偉部分,林志峯說,郭俊偉曾因用50元買瓶罐泉水,店員未找40元,就持棍木砸攤打傷2名女店員,顯見郭脾氣爆躁凶殘。

林志峯說,綽號小不點的謝志宏身高約150公分,屬依賴性人格,案發時無法影響郭殺人決心也沒有能力協助郭殺人,只不過是個驚皇失措目擊者,包含衣服褲子、機車,以及拖鞋也沒有血跡反應。(前副董座莊婉均遭判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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