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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歧視同婚引怒火!《金門時報》頭版登「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 教師家長連署抵制

風傳媒

更新於 2019年05月28日11:40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8日11:40 • 謝孟穎
《金門時報》27日在頭版頭條刊登〈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的新聞,批同婚上路造成「社會奇形怪狀情事」。(資料照,取自臉書「Taiwan Rainbow Pride 臺灣彩虹驕傲」)
《金門時報》27日在頭版頭條刊登〈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的新聞,批同婚上路造成「社會奇形怪狀情事」。(資料照,取自臉書「Taiwan Rainbow Pride 臺灣彩虹驕傲」)

「性歧視就是性騷擾!」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不久,《金門時報》昨(27)日以〈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為題批同婚上路造成所謂「社會奇形怪狀情事」,該頭版旋即引發廣大爭議。今(28)日,各界家長、教師、教育團體超過百人,發起反《金門時報》性騷擾連署和聲明,痛批《金門時報》行為即是一種性騷擾,要求中央部會和金門縣政府立刻受理性騷擾申訴、修法訂定媒體反歧視條款。

「要是在學校的學生,因此新聞對同志學生用『沒屁用』、『沒鳥用』來調侃,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對《金門時報》言論,該聲明點出報導恐造成學生仿效、對同志學生進行霸凌之隱憂。聲明強調,此標題投射媒體對同志行為刻板印象,這般刻板印象也時常被用以調侃、羞辱、貶低、歧視、排擠或霸凌同志群體與個人。

「性歧視就是性騷擾」 要求修法訂媒體反歧視條款

聲明指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金門時報》是以展示、播送文字的方式,並且以歧視、侮辱的言行損害同志人格,造成社會敵意及冒犯之情境,其頭版標題完全符合性騷擾定義。

聲明強調,報紙若惡劣運用其影響力對廣大群眾以歧視言論進行性騷擾,效果會比起一般人的歧視言論造成更強烈的惡果,而這不只是對同志造成傷害,也傷害台灣共同享有的平權信念,「而平權信念,是不分異同,台灣人共同守護的重要民主價值之一。」

聲明指出,目前的《748號施行法》在跨國同婚、共同收養等事項仍有缺憾,「宗教自由」條款更讓人憂心是否會被擴大解釋,因此《金門時報》事件是很重要的試金石,發起連署表示:「我們希望可以在本事件的處理上,看到政府堅持消除歧視以及一切形式性騷擾的決心。」

反《金門時報》性騷擾聲明初階段由148人發起,連署發起人包括性平團體如同志諮詢熱線、伴侶盟、性平教育大平台、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等,教育團體如人本教育基金會、親子共學團體等,也有長期關注性別平權之女同志家長吳少喬、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執行長馮賢賢、各界中小學老師和大學教授等,連署名單持續增加中。

對媒體性歧視 提3點要求

聲明對《金門時報》性騷擾事件,也提出3點要求:

1. 即刻依法受理性騷擾申訴,召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處理此案。報社、撰稿記者、核稿編輯以其業務,利用報紙散布歧視言論,受害者不計其數,應依法以最高額度處罰。

2. 此事件暴露平面媒體如果在其報導、文章中進行歧視性言論,目前只有性騷擾防治法可資處罰,但處罰額度對於媒體而言非常輕微。中央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改法規,在性騷擾防治法中訂定禁止任何媒體傳播歧視言論之條款,並訂定相當之罰則。(推薦閱讀:國民黨風向變了?北市黨部:同婚專法依公投結果處理,挺同婚立委未違背選民所託

3. 中央部會,尤其是教育部,應具體因應此一性騷擾事件,研擬相關教案,讓教育人員與學生了解「性歧視是性騷擾的一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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