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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武漢肺炎》出國禁令擴及醫院社工 補償也擴大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2月28日00:09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7日21:30
醫院醫事人員、社工人員出國限制
醫院醫事人員、社工人員出國限制

無論公務或私人行程 取消出國就賠損失 不限旅遊警示地區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因應防疫措施,除日前頒布醫護人員出國禁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宣布,限制出國對象再擴大到醫院社工人員,醫院醫事人員和社工人員出國損失相關補償也將擴大,不限旅遊疫情警示地區,將擴及所有國家的行程損失。

指揮中心日前提出國內醫護人員出國限制規定,旅遊疫情警示第三級地區禁止前往,第一、二級地區要經過所屬醫院同意才能前往,對遵守規定而造成的旅遊損失,政府會依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賠償,中心昨天宣布適用對象再擴及醫院社工人員。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出國禁令沒有管制休假,也不是限制全球國家都不能去,只是針對目前旅遊警示的九個國家地區,適用對象主要為醫院的醫事人員,排除診所。因為有社工代表主動提出,雖然不是法定醫事人員,但一樣在醫院照顧病人,也應納入限制,進一步將適用對象修正為醫院的醫事人員和社工人員。

人員配合防疫政策造成行程損失的相關補償,石崇良指出,因應防疫需要而取消出國的話,會按相關規定補償損失,且將不限於旅遊警示國家地區,將擴及所有國家的行程損失,且補償擴大到無論公務或私人行程、無論到哪個國家,取消出國產生的損失都予以補償。

沒管制休假 婚假、特休假疫情後可延1年

石崇良也說,已有醫事人員安排婚假,婚假、特休假有必須休完的時間限制,配合防疫人員希望疫情過後再度蜜月,也會要求醫院鬆綁,婚假、特休假都可以遞延到疫情結束後一年。

對出國禁令,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等部分醫藥工會團體昨午到疾管署陳情指出,衛福部應清楚交代限制出國和補償措施的法源依據,且擴增限制對象到醫院社工,讓醫護人員擔憂無法補償,呼籲盡快確定法源依據。

補償的法源依據 紓困條例子法2週後出爐

石崇良說,目前考量有多條法律可適用,最後公告會選擇最適當法律依據,涉及後續補償補助部分,還在訂定紓困條例子法,預計兩週後出爐。

石崇良指出,目前階段是超前部署,先以醫事人員為規範對象,主要考量業務上風險、接觸病人機會高、醫療團隊互動頻繁、被隔離或感染恐造成醫療人力缺口等條件,且醫事人員和社工都是需要證照才能從事的工作,一般人無法替代,所以初步先框定兩者為主要對象。

針對政府限縮醫師在內的醫事及社工人員出國,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醫師陳秉暉(右二)、護理師吳嘉綾(右)、吳佳玲(中)、郭豐慈(左二)等27日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抗議出國禁令法源殘缺、權益侵害疑慮難消。(記者簡榮豐攝)
針對政府限縮醫師在內的醫事及社工人員出國,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醫師陳秉暉(右二)、護理師吳嘉綾(右)、吳佳玲(中)、郭豐慈(左二)等27日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抗議出國禁令法源殘缺、權益侵害疑慮難消。(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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