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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橡膠子彈「低致命」?從「反送中」到「黃背心」在各國引起爭議

換日線

發布於 2019年06月18日07:50 • 邱奕捷/法蘭西式培根

上星期最令人震驚的消息,莫過於香港警方使用催淚彈、布袋彈,以及過去罕見於驅趕抗議民眾的橡膠子彈等等所謂「低致命」武器,鎮壓「反送中法案」的示威港人。

雖然「低致命」三個字聽起來,合理化了這些武器的使用,但基於這些武器在國際上曾經引起的各種爭議,用「鎮壓」甚至「攻擊」等強烈的字眼,來形容這次香港警方的行動,恐怕也一點都不超過。

但是等等,所謂「低致命」武器到底是什麼?

「低致命」武器在中文維基百科上的定義是:「一種不以殺傷為目的武器,區別於傳統的槍枝等具備強力殺傷作用的武器,非致命性武器試圖通過不傷害生命的手段來以使對方失去抵抗能力。因為這些特性,「低致命」武器也成為各國政府單位驅散示威、控制群眾、制服民眾的一種解決方案,而當中惡名昭彰的「橡膠子彈」,正是這類武器的代表性成員之一。

然而,「橡膠子彈」真的不致命嗎?

實證研究 40 年後解密:橡膠子彈並非「低致命」

事實上,因橡膠子彈造成傷亡的例子罄竹難書,甚至無論從任何意義上來看,都不能稱其為「非致命性」的武器:

例如使用橡膠子彈的「開山鼻祖」英國國防部,在 2013 年解密揭露的 70 年代文件中,就指出橡膠子彈其實「可以致命」、「不僅可以,也曾經造成嚴重傷害」;另外在以色列使用橡膠子彈攻擊巴勒斯坦人的個案研究中, 152 宗因橡膠子彈造成的傷亡中,有 39% 屬於穿透傷(而非這類武器所標榜的非穿透性鈍器碰撞傷害),並且有 3 宗最終導致死亡。在該個案研究的結論中更指出,此類武器「導致大量人士嚴重受傷或死亡,因此不該被視為控制人群的安全方式」

在這樣的背景下,使用橡膠子彈做為控制群眾的手段,成為一個在各國都極具爭議的行為。以筆者目前所居,群眾運動蓬勃發展的法國為例,政府正在使用橡膠子彈的非議中處境艱難。

法國是傳統軍火強國,橡膠子彈的其中一位成員「 Flash-Ball 」正是法國軍火商 Verney-Carron 的註冊商標。而「 Flash-Ball 」也是目前法國警察面對示威群眾的武器之一,是歐盟唯二使用此類武器的警力(另一個國家為西班牙,曾使用於加泰隆尼亞獨立運動引起的騷亂之中,造成了多起嚴重傷害的案例)。一開始,「 Flash-Ball 」僅由特殊的「反犯罪大隊」(Brigade anti-criminalité)配備,以便對抗使用武器(刀、改造槍)襲警的「真暴徒」。然而在 2005 年的巴黎郊區騷亂後,這樣的武器便被授權且廣泛讓警方使用,以便「維持公眾秩序」

配備「 Flash-Ball 」的法國警力。圖/Wikipedia

「黃背心」運動領袖終生失明,多年爭議加速延燒

然而,示威眾多、時常需要動員警方「維持公眾秩序」的法國,自然因此陸續出現了許多因橡膠子彈而造成失明、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案例。其中引起廣泛討論的案例,發生於 2010 年的馬賽,有一位民眾在被警方於 4.4 公尺外使用橡膠子彈攻擊胸腔後,不治死亡。

自 2018 年爆發至今的「黃背心運動」中,橡膠子彈也造成了超過百起嚴重傷害的案例,其中有大約 15 宗案例造成失明──黃背心的高曝光人物、運動領袖之一羅德里格(Jérôme Rodrigues),便是其中之一。

他在 2019 年 1 月的示威活動中,遭橡膠子彈擊中右眼,他的律師對媒體表示羅德里格將因此終生失明。在羅德里格之後出席的活動中,則反覆強調「別把關注焦點放在我個人身上,我只是眾多案例的其中之一」。

遭擊中右眼的Jérôme Rodrigues。圖/LeDauphine

這些傷亡事件,自然使得法國的人權組織及各方社運團體,高聲疾呼廢除橡膠子彈的使用,其中的重要主張是這類武器的濫用:由於武器被視為「低致命」,因此在使用上過度放寬而造成大量的濫用。然而若回顧因此而造成的傷亡,這些武器真的能被稱為「低致命」嗎?

儘管相關的倡議不斷,如今在法國截至目前為止,橡膠子彈仍是警方驅散抗議群眾的手段之一,也仍然是示威群眾需要面對的風險之一。

另一方說法:「面對暴力抗爭,警方如何自保?」

針對此議題,警方、和部分法國民眾自然也有不同的看法:「橡膠子彈,真的被濫用了嗎?」

就如同台灣的軍事衛哨和警力一般,法國警方也有著嚴格的用槍時機管制:只有在給予過兩次警告、且非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固然在場面混亂的群眾示威中難免有失序行為,但「低致命」武器並非如同人們認為的被隨意濫用。此外,法國群眾運動時常伴隨激烈的肢體衝突等暴力行為,若是警方沒有適當的武器面對使用暴力的群眾,到底又該怎麼自保呢?警察也是肉做的,恐怕沒有人願意赤手空拳地值勤吧?

確實,在法國的抗議示威活動,時常伴隨程度驚人的暴戾行為。就以「黃背心運動」為例,雖然主事者標榜「非暴力抗爭」,當中仍總會伴隨各種打砸搶行為──看看香榭大道上砸了又換、換了又砸的櫥窗,情況可見一斑。若警方面對脫序的暴力抗爭,仍無法使用有效的武器予以遏阻,不僅威脅到員警自己的人身安全,其他民眾的生命財產恐怕也難以維護。基於這樣的顧慮,支持警方以武力回應的民意也不在少數。

在可見的未來中,這些爭議在法國還會繼續持續,畢竟對於公共政策、議題不斷地激烈辯論與修正,就是這個國家的特色之一。

從「鎮壓力度」與「比例原則」,觀察香港警方的變化

雖說前文多在討論橡膠子彈的爭議,但回到「鎮壓抗議運動群眾」ㄧ事上來看,警方是否「配備」橡膠子彈本身,並不是唯一需要關注的焦點。

我們先看看,目前全球有哪些國家在使用這些武器呢?單從 Verney-Carron 一家武器供應商的官方資訊來看,他們就有著遍佈全球的 37 個國外客戶,包括美國、俄國及其他 16 個國家,貢獻了80%的銷售額。可見佈署這類武器的國家絕不僅有法國、西班牙。

接著,我們該進一步關注的是,各國政府與警方,是在什麼情況下,又是如何地使用橡膠子彈等「低致命」武器的呢?特別是在東亞各國,群眾運動抗爭的強度通常遠遠不及法國,真的有必要動用這樣的武器嗎?

鏡頭回到香港:只要對照從 2014 年的「佔中運動」和現在的「反送中運動」,港警(亦或是身分曖昧的所謂「黑警」)面對群眾的鎮壓手段,便能發現如今港警鎮壓群眾運動的強度,簡直升高到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步。

從兩次抗爭,群眾們上傳的影片及照片中觀察,抗議者同樣都是手無寸鐵、同樣是高呼口號與靜坐示威為主,頂多出現零星的推擠。但如今港警卻對手無寸鐵的示威民眾使用橡膠子彈等武器,真的符合比例原則嗎?這些群眾,真有如此嚴重的威脅性嗎?

最後,或許看到這裡你會問:這些事情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嗎?台灣警察只是「有禮貌的拍肩」吧?

確實,或許目前我們所面對的情況還沒惡劣至此,但眼看不過 5 年的時間,鄰近的香港,其「自治政府」面對群眾的態度,就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橡膠子彈在歐洲所引起的漫長爭議,到如今它在亞洲活生生、赤裸裸地粉墨登場,我們顯然必須清楚思考自己的立場、自己的選擇。

畢竟,誰又能保證台灣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權更迭後,不會在某一天,突然成為 Verney-Carron 的第 38 個客戶呢?

執行編輯:陳慈晏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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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換日線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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