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橫山鄉長張志弘涉嫌在擔任縣議員任內,以鄰居作為人頭,詐領助理費,總金額高達288萬元,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劉正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長期蒐證,並約談張志弘等相關人士到案說明,儘管張志弘庭訊時否認涉案,但遭檢方打臉,檢方也向法院聲請查扣被告帳戶,全案檢方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彭清仁報導)
起訴書中指出,新竹縣橫山鄉長張志弘,在擔任縣議員期間,第十五屆議員任內,聘請知情的莊姓男子為助理,但只給八萬兩千元的助理費,卻製作每個月四萬元的聘雇薪資文件,向縣議會申請補助助理費和領取年終獎金,張志弘共詐得助理費107萬8千元。
另外,張志弘在第十六屆議員任內,約定不支付任何薪水,聘請蕭姓男子為助理,張志弘卻向縣議會申請補助助理費和年終獎金,總計詐得助理費181萬元。而張志弘在檢調單位訊問時,一直矢口否認有其它助理,直到羈押庭時才坦承有其它助理,但提及的三人,一人在尖石鄉公所清潔隊工作,一人在台北市古亭國小擔任全職體育老師,另一人則在遠東紡織工作,三人皆不可能擔任張志弘的助理。全案檢察官劉正祥偵查終結,檢方依貪污罪嫌將張志弘提起公訴,檢方並向法院聲請查扣張志弘的帳戶獲准。據了解,新竹縣市近年來已有多位議員因助理費弊案先後遭起訴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