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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林酒店拖延欠款被告上法院 員工簽收字條當證據敗訴

CTWANT

更新於 2020年02月29日05:36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9日05:34 • 宋柏誼
林酒店拖延欠款被告上法院 員工簽收字條當證據敗訴
衛浴業者銷售免治馬桶給台中林酒店,卻收不到尾款80萬元,向法院提告勝訴,但酒店卻遲遲不付款,業者相當無奈。(圖/翻攝網)路

知名衛浴品牌「TOTO」的公益路經銷商業者,先前接到旅館「林酒店」來電議價,出貨177組共近價值上千萬元的免治馬桶,指名給該旅館及相關體系使用,雙方簽訂採購契約,但旅館負責人卻要求多送8組作為優惠,等到結帳時竟拖延欠款80萬元,衛浴業者拿著簽收字條向法院提告,因罪證確鑿,一審判衛浴業者勝訴,可向對方求償80萬元。

衛浴業者指出,當初將衛浴設備及追加的感應龍頭、小便斗等商品,送到旅館給現場人員簽收,經過1年保固期沒問題後,才叫會計開發票去申請尾款,豈知林酒店卻藉故不付款,氣得大罵客戶不要臉,但為了不想破壞和諧,還先發存證信函告知,但是仍然沒有下文。

法院審理,雙方都有簽定合約書,內容詳載交付的免治馬桶組數,以及衛浴業者所簽發的22張支票互相勾稽,可以證明衛浴業者早已交付自動馬桶184組(包含贈送之7組),並經林酒店人員已受領無誤。

法官認為,林酒店的員工早用便條紙註記資料,上面寫著「DEAR惠珊,這5顆馬桶是我們LIN所購買的,所以需要請款,麻煩請確認。」等字樣,並傳真飯店請款等情。不僅如此,公司人員還手寫註記之公司電話號碼。

衛浴業者表示,1審已宣判多時,如今衛浴業者表示也尚未收到任何款項,痛斥旅館負責人財大氣粗,毫無信譽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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