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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李宗瑞性侵偷拍案 判賠2750萬確定

鏡週刊

發布於 2018年11月21日09:20 • 鏡週刊

**富少李宗瑞遭逾20名女子指控迷姦偷拍,但李僅坦承偷拍,強調與他上床的女生全都是自願,最高法院已於2015年遭認定李性侵11女子,判刑20年定讞,目前正服刑中。民事部分,最高法院今(21日)判李宗瑞應賠7名被害人共1,525萬元確定,連同之前判賠另9名被害人1,225萬元,李宗瑞已確定要賠2,750萬元,另仍有其他被害人求償案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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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目前針對性侵11名被害人部分,合併執行20年案服刑中,他針對另9名被害人遭判合計39年2個月部分,最高法院今年8月間判李宗瑞有罪定讞,將來合併執行刑度最高為30年。

33歲的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邀約女性友人、女模與小咖藝人至少30人,先後到夜店飲酒作樂,乘機對被害人下藥迷姦,或趁對方爛醉後「扛屍」回家性侵,還把性侵過程拍照錄影視為戰利品收藏;此外另有4人自願與李上床,卻不知被偷拍。

2012年8月李宗瑞到案,強調這些女子都是自願和他上床,且都同意讓他拍下性愛過程,但未被檢察官採信,遭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起訴,依1罪1罰求刑209年,法院審理期間,李宗瑞強調帶女生回家上床是夜店文化之一,絕無性侵。

李宗瑞到案後遭收押,但偷拍的性愛影片至今仍在網路流傳,對於遭求償,李宗瑞坦承偷拍,但強調與他上床的女子,當時精神狀況正常,沒有不知抗拒的情形,但最高法院不認同,法官認定,李宗瑞利用被害人酒醉時,乘機性交,侵害被上訴人貞操權,且偷拍性愛過程,侵害被害人隱私權,情節重大,判應賠償7名被害人各175萬元至255萬元不等,共152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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