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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朴槿惠因收活動費再被判8年 共判處32年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7月21日02:27 • 發布於 2018年07月20日07:29
朴槿惠因收活動費再被判8年 共判處32年
朴槿惠因收活動費再被判8年 共判處32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中,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後,而今天首爾法庭,再度因涉嫌收受情報特殊活動經費等,判處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由此,朴槿惠的刑量總計32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庭,今天對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經費和介入黨內公推,分別判處6年和2年有期徒刑,針對收受經費還另判處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約8500萬台幣)。但朴槿惠當天同樣沒有出席庭審。

(王長偉 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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