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邱姓男子生前錄影片控訴長子不孝,還說:「自己死了2、3次、放棄急救,命大又復活,也要把這件事處理」,正是請律師告長子討回借名登記房產,但他在訴訟中過世,邱妻及其他子女承受訴訟後勝訴,再對長子提繼承權不存在之訴,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長子所為已屬民法中的有重大虐待情事,判喪失繼承權!
據查,邱男長子在2011年間與家人爭吵後即離家,沒有往來;邱男因生病想討回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房產,卻遭拒絕,不顧病重,錄影片控訴長子:「不孝順,聲稱自己長大,不是我養大他的…我養育他40幾年」、「他要跟我斷絕父子關係…想打我,還叫孫子要打我」。
邱男還說:「房子是我買的,是我倆夫妻養老用的…他說房子不還,要放著擺爛…我現在沒錢,要拿回房子醫病」、「我要叫律師告他,我要把房子討回來…他不承認我,也不給他承認」。
邱男甚至說:「我已經死了2、3次…也放棄急救…那是我命大又復活了,不過這事我要是沒處理,以後讓他們太好過,我不甘願」他最後說:「40幾年白費、枉費真失德!」他真的提告,卻於2015年間過世,由妻子及其他子女承受訴訟,一、二審法官均判長子敗訴,須交回房產,登記為家人共有。
邱妻與其他子女再提訴指,長子得知父親過世後,竟拿房產跟銀行抵押借錢,敗訴確定前不再繳款,因次子花251萬還清才免於拍賣,除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並要求還錢;長子則說沒有意見。
法官認為,邱男稱長子不孝,甚至放棄求生意志、深感不甘願、堅持在生前提告討回房子,依我國固有倫常,邱子所為已使父親精神受有莫大痛苦,有重大虐待情事,判定喪失繼承權,並還25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