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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普悠瑪每人賠1320萬 家屬不接受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3月22日00:43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1日14:41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到台東縣政府舉行普悠瑪事故服務概況說明會,對18位罹難者賠償金問題,交通部長林佳龍以2007年台鐵大里事件為基礎,提出罹難者每人賠償1320萬元(含補償金530萬)的建議,但家屬不接受,認為賠償金和補償金不能混為一談 。

林佳龍說,鐵道事故的賠償標準都有計算原則,他以台鐵大里事故960萬元賠償為基礎,參考大里事故是ATP系統故障造成,普悠瑪事故是台鐵再犯,所以要乘以一定比例,普悠瑪事故還有系統性的問題,要再多加1成,最後試算出1320萬元賠償金,但這是參考,不是定案,大家可在這基礎上討論。

昨天這場說明會,由立委童惠珍及劉櫂豪主持,林佳龍、台鐵局長張政源及台東縣長饒慶鈴與會,罹難家屬及部分受傷乘客也到場。

「我們不會接受這樣的賠償。」普悠瑪事故自救會長董家大女兒董小羚說,大里事件和普悠瑪事故完全不同,卻要以大里事件為標準?賠償金是賠償金,補償金是補償金,但台鐵硬混在一起,是在欺騙家屬。

也有家屬不滿說,補償金530萬是補償罹難者,賠償金就不應該包含補償金,台鐵沒有誠意,有家屬認為台鐵一再欺騙,離開會場在縣府廣場燒金紙抗議。

台鐵局表示,普悠瑪罹難者慰問金發放每人10萬元,18人已領,補償金530萬已有11人領取,另有7人尚未領取;受傷旅客部分採用「台灣外傷醫學會」鑑定標準,依傷勢分級作理賠依據。

交通部長林佳龍(右)會議結束後,主動安撫關心罹難者家屬。記者尤聰光/攝影
交通部長林佳龍(右)會議結束後,主動安撫關心罹難者家屬。記者尤聰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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