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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普悠瑪司機員 50萬元交保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0月22日22:55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2日22:45 • 李忠一
普悠瑪司機員 50萬元交保
普悠瑪列車司機員尤姓男子今天清晨以50萬元交保。(李忠一攝)

一班普悠瑪列車21日在宜蘭新馬站發生出軌、翻覆意外,造成18人死亡,目前指向列車超速才釀禍,宜蘭地檢署昨晚將列車司機員尤姓男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23日)凌晨1時法院召開羈押庭,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

昨晚宜蘭地檢署指出,經過檢察官訊問及勾稽卷內事證,認為司機員犯罪嫌疑重大,加上他的說法和卷內事證及證人說法顯有不符,所以認為他有串證之虞;加上這種案件依社會常情及卷內個人陳述,檢察官認為有逃亡之虞,本署已經諭知對於被告羈押並且請求禁見。

今天凌晨1時宜蘭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尤姓司機員原本拒絕家人請的律師,1時57分才同意委任,委任律師重新閱卷,檢辯經過2小時攻防,清晨4時22分檢察官、律師先後步出羈押庭,經法官評議後,清晨5時20分裁定50萬元交保。

尤姓司機員家屬備妥保釋金後,經法警清點、辦妥相關手續後,清晨6時23分坐著輪椅的尤姓司機員離開法院,但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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