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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普悠瑪出軌釀18死 法院裁定尤姓司機50萬交保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10月23日06:14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2日21:32
尤姓司機坐著輪椅離開法院。(記者林敬倫攝)
尤姓司機坐著輪椅離開法院。(記者林敬倫攝)

首次上稿 05:32更新時間 06:5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台鐵6432次的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導致18人罹難。尤姓司機員昨日上午11點至地檢署偵訊,檢方晚間10點40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凌晨1點召開羈押庭,於今晨5點20分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今天清晨6點30分,尤姓司機步出宜蘭地方法院,現場記者詢問他身體狀況是否還好,他點頭稱是,但對於是否有關閉ATP自動煞車系統等有關案情部分,他則未回應,隨即搭車離去。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說,罪名被告沒有全部承認,但是對於重要的構成要件,檢方有與被告相互勾稽,這部分加上卷內其他事件,才會認為犯罪嫌疑重大。

江貞諭說,檢方對於車內、行車、相關的機械操作、卷內事證加上車速佐證,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實際上客觀的事證與供述有些出入,才會認為有串證之虞。

法院凌晨1點召開羈押庭,但開庭前,被告的兒子請的律師,突然到法警室,希望法警轉達被告,委任他擔任律師,但遭尤姓司機拒絕,法院請法扶律師,參與聲押庭。

直至凌晨1點43分,尤男的兒子請來的律師,再度拿著家屬提供的委任狀到法院,希望能參與羈押庭,為被告辯護,1點56分在尤男同意下,律師成功進到羈押庭。

法官經4個多小時的開庭,約5點20分,裁定尤姓司機50萬元交保候傳。

法院凌晨1點召開羈押庭,於今晨5點20分裁定尤姓司機50萬元交保。(記者林敬倫攝)
法院凌晨1點召開羈押庭,於今晨5點20分裁定尤姓司機50萬元交保。(記者林敬倫攝)
被告兒子請來律師(圖右),在羈押庭召開前,要幫尤男辯護,但一度遭到尤拒絕。(記者林敬倫攝)
被告兒子請來律師(圖右),在羈押庭召開前,要幫尤男辯護,但一度遭到尤拒絕。(記者林敬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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