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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日亞化告侵權 華碩:專利已過期不影響業務

anue鉅亨網

更新於 2018年05月23日04:07 • 發布於 2018年05月22日04:48
日亞化告侵權  華碩:專利已過期不影響業務
華碩執行長沈振來。(圖:鉅亨網資料照)

日亞化今 (22) 日發布訊息,18 日針對華碩 (2357-TW) 製造的智慧型手機 ZenFone Go 及 ZenFone 2 Laser 搭載白色 LED 閃光燈,已向東京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華碩表示,日亞化提出的兩個專利已經過期失效,對華碩手機業務沒有影響,相關爭議將請供應商做出適當處理。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日亞化)18 日對華碩電腦在日本的子公司 ASUS JAPAN 株式會社(日本華碩)及及經銷商 SYNNEX Infotec 株式會社,向東京地方分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日亞化表示,由於華碩的智慧型手機 ZenFone Go (ZB551KL, ZC500TG) 以及  ZenFone 2 Laser (ZE500KL) 搭載的白色 LED 閃光燈,屬於日亞化申請日本專利中的第 5177317 號與第 5610056 號之權利範圍,故而提起訴訟。

華碩對此回應,日亞化提出侵權訴訟的兩個專利都已經過期失效,訴訟僅針對過去的使用紀錄,對於華碩目前的手機業務跟營運,因此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華碩認為,相關爭議主要是在於日亞化跟華碩的零件供應商,將與供應商研討如何做出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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