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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放假續攤喝花酒 北市警備隊長、小隊長記過調職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31日12:35 • 發布於 2019年05月31日12:35
台北市警士林分局蘇姓警備隊長和邱姓小隊長,今年2月休假日,受邀飲宴,卻在續攤時出入有女陪侍的不當場所,已依規定記過、調職懲處。(記者陳恩惠攝)
台北市警士林分局蘇姓警備隊長和邱姓小隊長,今年2月休假日,受邀飲宴,卻在續攤時出入有女陪侍的不當場所,已依規定記過、調職懲處。(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士林分局蘇姓警備隊隊長及邱姓小隊長,今年2月間某日放假,接受邱員的友人邀約,卻到有女陪侍的卡啦OK店續攤;士林分局據報,依規定記過處分,隊長調整非主管職務並調離服務地區;經查,2員未接受招待,而是平均分攤費用。

據了解,今年2月22日晚間,蘇姓警備隊長、邱姓小隊長和在地的方姓友人,先在延平北路某餐廳由晚餐喝到宵夜,23日凌晨結束後仍不盡興,在方男的慫恿下,又轉往有一橋之隔的新北市三重區龍門路續攤。

根據大樓的監視器顯示,蘇姓隊長所消費的卡啦OK店,該棟大樓是當地的治安熱點,店內是有女陪侍在側歡唱飲酒之處,但蘇隊長等2人仍喝了超過1小時才離開,分局接獲檢舉後立刻展開調查,將2人記過嚴懲。

士林分局說,警方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查察不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主動積極深入查處,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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